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7月25日讯(周世清)丹江口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始终坚持“矫正为本”原则,努力接收和管理好“五类”矫正对象,两年来,实现了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的目标。
为设法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提高矫正质量、使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丹江口市社区矫正办采取了多种措施。健全工作制度,统一制订了办公室工作、接收登记、监督管理、考核奖励等10项制度,规范统一各种法律文书和表格。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在市光荣院、特殊教育学校、福利院等建立了6个公益劳动基地,聘请公益劳动联络员,对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录。规范工作流程,接照接收、告知帮教办法、调查走访、制定矫正方案、确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织帮教小组、逐人建立档案等流程进行规范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定期上门走访,及时与其交心、谈心,掌握矫正对象思想状态,帮助解决家庭的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