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今春取消义务阶段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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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晚报 发布时间:2009年2月10日16:49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10日讯 据《十堰晚报》(记者 唐晓玮):从今年春季起,十堰市初中、小学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获悉此项惠民政策。
8日,某小学家长李先生在给原在外地就读的孩子报名时,惊喜地在报名须知上看到,新学期的借读费不收了。“一下子就省了300元,对我们家长来说真是个好消息!”
据了解,借读费收取的对象主要是:户口不在本市城区,因有特殊困难要求在城区中小学就读的。以往我市中小学借读费标准为:市、区直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县城关小学每生每学期2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0元。农村中小学不允许收取借读费。现在,根据新的收费标准,初中、小学学生只需缴纳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公办教育资源陆续向外来人口开放。去年,全市接纳进城务工子女学校数达100所,其中公办学校数99所。共接收农民工子女14379人,其中公办学校接收133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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