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23日讯 据《十堰晚报》报道(记者彭军 实习生章新俊 通讯员 刘涛22日,我市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张湾区汇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湾汇成公司”)正式成立,当日即为7家单位发放贷款344万元。该公司的贷款种类有哪些?贷款范围多大?如何申请贷款?如何监管其规范运营?记者就此作了相关了解。
全省唯一一家姓“民” “我省目前已获批准的两家‘武汉籍’小额贷款公司均为国资背景,而十堰的则由民营资本发起。”据张湾区金融办负责人介绍,张湾汇成公司是我省去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获得批准的第二家,也是全省市州中获准的第一家,更是唯一一家姓“民”的小额贷款公司。 张湾汇成公司由房县星源工贸有限公司和任传成等11人共同投资1180万元组建。该公司的主发起人房县星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位于房县城关镇晓阳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及营销。房县星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谢平及贷款公司的11名自然人股东均提供了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了所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张湾区政府对此已进行了评审和公示。
可办理4类小额贷款 张湾汇成公司董事长任传成告诉记者,公司今后将提供4类小额贷款。具体有: 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中,缺口的周转性、临时性资金,比如集中进货、执行特定的合同、抢抓市场商机等; 额度贷款则是根据经营需要,给予借款人信用额度,在总额度内,借款人随需随用,资金充裕时,随时还款; 经营性投资贷款。因经营需要,借款人购置房产、土地、大型设备存在一定资金缺口时,贷款公司放款,借款人购置以上资产后,将以上资产抵押给贷款公司,再履行分期还款义务; 业主贷款。企业业主以个人名义贷款,通过公司经营活动还款。
利率最高为银行4倍 业务范围仅限张湾区 按规定,张湾汇成公司为“只贷不存”机构,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张湾汇成公司将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面向张湾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向内部股东和张湾区以外的客户发放贷款。 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上限(目前为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公司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我们就可按《公司法》有关规定进行增资扩股,争取2年内公司资金达到1个亿。”任传成说。 按照规定,该公司新增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贷款额度上,同一借款人的单笔贷款不得超过张湾汇成公司资本净额的5%(59万元)。
贷款最快当天搞定 张湾汇成公司开业仪式上,市海正工贸公司当场与该公司签订了50万的贷款合同。 在此之前,市海正工贸公司曾因急需流动资金到银行贷款,可因没有有效的资产抵押,跑了半年也没贷到款。张湾汇成公司对海正工贸公司进行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的产品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遂决定支持该公司,3天内为其办理了贷款业务。 “小额贷款业务快捷、方便、灵活。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我们最快一天就可以办理,最慢三天办理,还可以上门服务。”任传成说,“只要能控制风险,在规定的业务额度内(最高可以贷款59万元),我们都可以放款。” 任传成说,小额贷款的灵活性还表现在:抵押方面相对银行更加宽泛,如房改的证件不全也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可以用实物抵押贷款;可以用专利技术、应收账款抵押;可以以公务员担保贷款;对新创业无物品抵押者,公司将对创业者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和调查分析,认为有发展潜力和创新理念的,可以适当进行放款。 在发放贷款前,张湾汇成公司将对借款方的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借款方的贸易或交易背景等进行审查。
区政府为风险防范处置第一责任人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张湾区政府是张湾汇成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将对该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目前,张湾区政府已对张湾汇成公司的高管人员实施任职资格管理,指导和督促该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贷款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公司风险内控机制并监督其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张湾区政府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了张湾汇成公司风险防范处置措施,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依法组织工商、银监、人行、公安等职能部门,跟踪资金流向,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张湾汇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张湾区政府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报请省、市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并及时做好风险处置、善后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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