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20日讯(余敬海):近两个月来,反映到城区法院立案难的群众投诉像一快巨石压在十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鸿毓这位“首席大法官”的心头。3月18日下午,带着这一问题她先后深入张湾区法院立案大厅、茅箭区法院燕林法庭两个矛盾“焦点”一探究竟。
在两地,秦鸿毓仔细向立案人员了解立案操作规程、今年以来受理案件数量情况及立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听了立案法官倒完“苦水”后,秦鸿毓分析了城区人民群众反映到法院立案难的原因: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减轻审判工作压力,法院对交通事故等当事人在管辖权方面有选择权且审理、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在立案上存在推、拖;为提高案件质量,出台了一些比如“公民个人立案须持身份证原件亲自到法院、企事业单位须出具机构代码证、重大疑难案件须报领导审查”等“土政策”。这些没有法律依据的“土政策”提高了立案门槛,制约了人民群众诉权的实现。作为全市人民法庭中受理案件最多的燕林法庭,为集中精力抓结案,每周仅安排一天的立案时间,造成少数案件当事人持诉讼材料立案无功而返。
针对以上问题,“首席大法官”开出了“药方”。她指出,立案审查,审查的是案件的表象,不对实体处理进行审查。因此,法院不应擅自追究立案人员立案不当的责任。对管辖权有异议和两地均有管辖权的案件,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尽快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经过审理,发现确不属本院管辖的,可依据法律规定移送管辖,移送有困难的可以直接报中院指定管辖。对此,市中院将尽快出台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总之,不能将人民群众堵在法院大门之外。
秦鸿毓深情地对立案人员说,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求得是一个公正结果。很多人一生有可能只打一次官司,如果他们在立案环节就遇到障碍,肯定会对法院产生不满,进而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法院为提高审判质量采取一些必要措施,能够理解,但要以合法、方便当事人为前提,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