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枪杀十堰千万富翁案两主犯21日被枪决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十堰要闻 >> 正文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3月23日8:2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23日讯( 特约记者 麻玉国 通讯员 刘晓静 张毅):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年前震惊车城的千万富翁张孝国被枪杀案两主犯吴碧良和张达斌,被市中级人民法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58年出生于宁辽省黑山市的吴碧良,只有初中文化,家住东岳路。自22岁起,他走上了邪路,屡教不改,成了一名被司法机多次打击的累犯。1980年,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83年因犯盗窃枪枝、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6年,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年9月刑满释放。
     家住张湾区花果街办陈家村的张达斌,现年39岁。虽有高中文化,但其不求上进,一直无业,混迹社会,为非作歹。199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511月刑满释放。
       吴碧良因投资沙场生意失败,认为是千万富翁——郧县金砂公司老总张孝国在背后使坏所致,便对张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并对张起了杀心。
      20072月,吴碧良通过罪犯张学鹏(已判刑)认识罪犯简龙章(已判刑)后,三人一起策划除掉张孝国。 吴碧良带领张学鹏、简龙章到张孝国办公、居住、投资地等处跟踪盯稍,掌握了张的日常活动规律。吴提出枪杀张孝国的方案。同年4月,经简联系,吴与简在襄樊黑市上购买了一支仿“五四”式手枪,因该枪不能正常射击,就将该枪丢弃。
      两个月后的7月,吴又通过张学鹏认识了携枪回十堰做“业务”的罪犯张达斌。在四方山“试枪”成功后,吴当即表态出资20万元干掉张孝国,将手中的7发“六四”式手枪子弹由简龙章转交给张达斌。之后,他们一同购买了假发套及墨镜等作案物品。一切准备就绪后,张达斌邀约龚传虎(已判刑)作为帮凶。随后,吴碧良没再露面,由张达斌、龚传虎、简龙章三人多次跟踪张孝国,寻找作案机会失败。
       同年81122时许,张达斌、龚传虎、简龙章三人在大本营娱乐场所发现张孝国独自驾车出现后,迅速电话告知吴碧良前来指认。吴赶到现场暗地确认是张孝国后,安排好逃跑路线后悄悄离开。尔后,张持手枪,龚持匕首,假装醉酒,守候在张孝国的轿车旁边,等待张孝国到来。与此同时,简将租来的轿车换上偷来的外地牌照,停在娱乐城外一树下接应。次日凌晨30分,张达斌趁张孝国开车门之机,持枪向张胸部、头部连开两枪,致张当场死亡。
       市中院审理认为, 吴碧良预谋杀人,并雇请张达斌枪杀张孝国,其二人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他们在共同犯罪中,吴碧良系组织策划,张达斌为直接凶手,二人均是主犯,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故意杀人罪判处吴碧良、张达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吴碧良、张达斌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