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农村汽车消费 拉动内需确保增长 |
--十堰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李生明就我市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答记者问 | 2009年5月,广大农民朋友盼望已久的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已在我市正式启动,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发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为帮助农民朋友更好更准确地理解政策,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李生明就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回答了十堰日报记者提问。
记者:请问李总,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有什么重大意义? 李生明: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积极探索,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出台的一项 “保增长,扩内需,安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重大的强农惠农政策,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党的十七大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消费被放在首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扩大消费作为2009年工作的重点。农村消费是我国扩大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抓住当前农村消费升级的有利时机,推动汽车、摩托车下乡,将大幅度扩大农村消费。 二是有利于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给农民直接补贴,发挥其杠杆作用,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和生产适合农民消费特点、适应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产品,引导生产流通企业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是落实以人为本、实现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 三是有利于缓解贸易顺差过快增长,减少贸易摩擦,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通过汽车、摩托车下乡,促进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能够消化汽车、摩托车产品的过剩产能,也有利于减少国际贸易顺差,缓解贸易摩擦。
记者: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的执行期限是什么时间? 李生明:汽车下乡政策执行的起止时间: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的起止时间: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记者:补贴对象与车型有哪些? 李生明:1、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三轮汽车(指三轮农用车)或低速货车(指四轮农用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货车的农民(轻型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4个车轮的机动车辆),且报废车主和新购车辆的车主为同一农民。享受补贴的车辆每户农民限购一辆。 2、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的农民 (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及以下的、至少4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小轿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3、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购买摩托车的农民,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记者:补贴比例及金额是多少? 李生明:1、报废农用车并换购轻型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货车单价的10%给予补贴,但换购轻型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四轮农用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2、购买微型客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但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给予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3、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但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记者: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的申报及兑付方式是什么? 李生明:农民申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申报,采取乡级审核、乡级兑付的方式。
记者:农民申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李生明:(一)报废三轮农用车及低速货车(四轮农用车)并换购轻型货车的农民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2、新购轻型汽车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 4、购买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购买人银行或信用社的储蓄存折(可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后退回车主)。 (二)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 2、机动车销售发票; 3、购买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4、购买人银行或信用社的储蓄存折(可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后退回车主)。
记者: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应注意哪些事项? 李生明:1、确认所购买产品是否是国家核准汽车、摩托车下乡目录的产品。有条件的农民可查询财政部网站经济建设司主页。 2、到国家核准备案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网点购买。 3、查看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标识。
记者:乡镇财政所受理农民申报补贴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李生明:1、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 “车辆型号”项第一位为 “1”“3” “5”、 “总质量”项大于1800公斤但不超过6000公斤的确认为轻型货车; “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 “6”、 “排量和功率 (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300ml的确认为微型客车。 2、核查农民申报的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真实。 3、在汽车、摩托车补贴信息网络系统未投入使用前,需填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留存农民申报资料复印件并保存,待汽车、摩托车补贴信息网络系统投入使用后,对《申报表》信息补录进入系统。 4、乡镇财政部门必须在购买人提交申报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5、查看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标识。乡级财政部门在审核汽车、摩托车指定位置的下乡标识后,方可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拨付给农民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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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下乡产品标识 (1)标识高度不得低于2.5厘米。 (2)标识以红色(较醒目)或银色为主色调,汉字颜色必须鲜明,易于识别。 (3)汽车下乡产品标识应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喷涂方式和不干胶粘贴方式,应用强力胶一次定型。 汽车经销商在将汽车下乡产品销售给农民时,须在尾部外表面显著位置(在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上标注汽车下乡标识,示例如下:
轻型货车标识位置示例
(二)摩托车下乡标识 (1)标识高度不得低于2.0厘米。 (2)以红色或银色为主色调,汉字颜色必须鲜明,易于识别。 摩托车经销商在将摩托车产品销售给农民时,须将 “摩托车下乡”字样用油漆喷涂在侧板显著位置,示例如下:
汽车下乡标识
微型客车标识位置示例
摩托车下乡标识
摩托车标识位置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