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5日讯( 余敬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院党组提出的“围绕审判抓教育,抓好教育促审判”的要求,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同时,创新学习方式,确保干警受教育。
一是示范式学习。院领导严于律已,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文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全院上下形成了领导带头、干警自觉的学习局面。二是辅导式学习。4月17日上午 ,市中院邀请市政协副主席、市科技局局长严炳州为机关全体干警作了题为《推动创新 促进发展》的辅导讲座,使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加深。三是启发式学习。为拓展全院干警的学习面,院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于4月25日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会。会上,院领导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谈经验、讲体会,进一步开拓了党员法官的视野,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学习热情。四是警醒式学习。组织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从典型案例中受到触动,吸取了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五是研讨式学习。5月12日至13日,市中院在市外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封闭式研讨会。与会全体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踊跃发言,相互交流,相互启发,共同探讨如何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院党组科学决策,促进法院全面发展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