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2岁的男子,与一名36岁的有夫之妇小华(化名)同居了6个月。一天晚上,因不满小华外出,两人发生争执,在争吵中该男子乱刀砍死小华。案发后,该男子精心炮制“女友”被杀的假相,并向公安机报假警,企图蒙混过关,结果以失败而告终。那么,该男子到底为何要置情妇于死地?他又是如何毁灭证据并报假警的?
“十三样”杀害情妇案追踪
特约记者 麻玉国 通讯员 麻涛
一女子惨死出租屋内
2008年12月5日,警方接到一名男子报案称,其女友头天晚上被人杀害。
警方随后赶到现场——茅箭区陈家岗市场附近的一处出租屋内,展开侦查,发现一名30多岁的女子倒在血泊中,已经死亡。 该女子身上多处被人砍伤,而且刀伤较深。作案工具不在现场。
警方很快查明,该女子名叫小华,生前在该市卖菜,是名有夫有子的妇女。后经法医鉴定,其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死亡。
该女子为何被杀害在自己的出租屋内?究竟谁是凶手呢?警方立即展开全方位调查,在排除多种疑点后,将目标锁定在报案的那名男子身上。
报警男子竟是杀人凶手
警方调查得知,报案男子名叫蒋必忠,现年52岁,绰号“十三样”,是个体工商户,在陈家岗市场卖地板砖,租住在茅箭区徐家沟某区,他与死者生前关系暧昧。
警方为何会将蒋必忠锁定为杀人凶手呢?细心的办案民警在破案过程中发现,蒋必忠身上留有血迹。这一蛛丝马迹办案民警没有放过。经血样鉴定,警方吃惊的发现,蒋必忠身上的血迹和死者小华的血型吻合!警方又进一步通过其他物证锁定,蒋必忠就是杀人凶手。
果然,经过警方审讯,蒋必忠对其杀人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据蒋交待,自己的老婆已去逝,他在案发前6个月通过朋友认识了小华。一来二往后,两人关系渐渐升温,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双方购买了结婚新衣,并合照了婚纱照。由于小华电话较多,经常外出,他对此心存不满。2008年12月4日晚上,他酒后与同居女友小华在陈家岗租住处发生争执。蒋见小华拿起砧板上的菜刀后,便操起屋中的一个木质方凳打落小华手中的菜刀,又用方凳将小华打倒在地后,拾起菜刀朝小华头部、面部及腹部乱砍数刀。之后,蒋又用水果刀朝小华的腹部猛刺。作案后,蒋逃离现场。次日早晨,蒋将作案凶器等物抛弃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女友小华被杀害。
是故意杀人还是防卫过当?
5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庄严肃静。8点30分,审案法官依照程序开庭审理。在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与蒋必忠的辩护律师就本案的焦点展开的激烈的辩论。
记者看到,在辩论中,检方认为蒋必忠涉嫌故意杀人罪,问蒋对此有没有意见。蒋必忠虽然用"没有"两个字简单作答,但是他的内心十分痛苦而后悔,放声痛哭道:“我并不是真心想杀死小华,我是爱她的,应该认定我是防卫过当”,希望自己能莸得改过的机会。
蒋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自身有过错;本案属于激情犯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蒋必忠属于防卫过当。
公诉人认为,被害人小华没有过错,因为蒋必忠明知道小华有丈夫,而与之同居,就算小华作风不好,也不是其杀人的理由;蒋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夫妻吵架动刀示威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不能因为夫妻吵架的原因就认为是防卫过当。蒋必忠手段残忍,不能从轻处罚。
25日 10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