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堰市普高计划招生244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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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5月8日8:6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8日讯 据《十堰晚报》报道(记者 唐晓玮):昨日,十堰市教育局出台了我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为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今年采取统一划线录取和均衡生录取的招生方式,将部分优质高中指令性计划的20%分配到初中学校,均衡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各高中招生计划
和范围划定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4465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计划”(含均衡生)和“择校生”两类(民办高中除外)。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为:市一中招收十堰城区(含武当山特区,下同)各初中学校考生(含“阳光慈善班”学生);郧阳中学招收六县(市)考生(含“宏志班”学生);东风高级中学(含国际部)、车城高级中学招收东风教育分局所属学校考生。六县(市)所属高中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市、区属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主要面向城区(含东风分局、武当山)招生,在城区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市)招收部分学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总计划的20%。民办性质的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体音美特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
报名初录分两批进行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先录取指令性计划生(以下简称指令生),再录取均衡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各普通高中使用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的报名软件进行报名初录。报名初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和各县(市)一中,初录时间为7月6至10日。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时间为7月11日至16日。全市所有高中学校报名初录工作于7月20日结束。

统一划线录取
  统一划线录取是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统一划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招生条件
  城区省级示范高中:达到统一划定的资格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均为合格。
  县(市)一中及城区市级示范高中:达到统一规定的资格线,综合素质评价为1A4B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均为合格。
  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达到统一划定的资格线,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均为C等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均为合格。

按指令计划的20%
录取均衡生
  为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9年执行将部分优质高中指令性计划的20%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均衡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招生范围
  十堰市一中均衡生的招收范围为城区各初中学校,东风高级中学均衡生的招收范围为东风分局各初中学校。各县(市)一中均衡生的招收范围为各县(市)初中学校。十堰市一中、东风高级中学的均衡生指标由市教育局在公布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同时下达。各县(市)一中的均衡生指标由各县(市)教育局下达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计算公式
  均衡生指标的计算公式为:[某初中参加中考的总人数-该初中已上某优质高中指令生录取线的学生数]×[某优质高中学校均衡生指标总数÷(该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所有初中参加中考的总人数-该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所有初中的应届毕业生上该高中指令生录取线的学生数)]
录取标准
  高中学校录取均衡生时在本校指令生录取分数线基础上下降10分作为均衡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在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初中学校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及各类高中学校的招生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薄弱初中学校在指令生录完后如无1名学生上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则将该校指令生录完后的第1名录取为均衡生。

出现并列分时
按“四优先”原则录取

  在统一划线录取或录取均衡生时如遇并列分,则实行以下四优先原则: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等级多者优先;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如果仍无法区分时,高中学校可以组织条件相同的考生加试(主要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高中学校组织加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严格实行“阳光招生”
  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和“择校生”比例,不得擅自突破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录取学生。
  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因特殊情况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必须严格控制在指令计划的5%以内(不含择校生)。普通高中不得到本校招生范围以外的初中开展招生宣传,各初中也不得接受不应招收本校考生的高中入校进行招生宣传。各普通高中需按市教育局确定的条件进行预录,不得录取不符合本类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实行“阳光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条件、程序、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都要通过湖北中考招生网(zkzs.e21.edu.cn)、十堰教育信息网、校园网或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489512(纪委办)、8489523(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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