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17日讯:因食品安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而导致监管不力,将受到责任追究。日前,湖北省房县工商局对在食品安全抽查中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4名“慢作为”干部进行了通报,扣减绩效考核3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规定,巩固食品安全监管成果,结合十堰市工商局的规定,房县工商局对食品安全问题实施全程问责:发现哪个环节、哪个单位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绩效考核分值、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发现哪个环节、哪个单位因主观原因造成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责令该单位负责人转岗,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待岗处理。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