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四大定式”攻坚向涉牌涉证违法“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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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8月12日6:32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12日讯(方朝林、王华斌、李茂康)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已进入全面攻坚冲刺阶段,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四大定式”攻坚,向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亮剑。
      截至目前,开展集中统一行动6次,共出动警力692人次,设置卡点3处,组织专项培训2次,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3次,组织检查5次,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75起,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112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197起,无牌无证车辆41台,无证驾驶机动车27人,无牌无证机动车驾驶人32人,报废车4辆,其他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9起,扣留车辆29辆,扣留驾驶证35个,行政拘留2人。
      高压式“治浮”,向思想认识“亮剑”。大队重点查摆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不注重工作落实等问题,制定下发了《涉牌涉证整治绩效考核办法》,再次明确整治工作目标,细化整治重点,实行“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责任”的工作目标量化责任制,将整治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中队、股(室)和每位民警,由大队车管所对执法数据实行“日统计、周排名、月考核”。同时,要求参战民警务必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将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作为预防夏秋季事故的得力举措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坚决对各类涉牌涉证违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辖区交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浓厚式“崇尚”,向宣传教育“亮剑”。一方面大队充分借助上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机动车套牌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套牌车的重要意义,做到安全行驶、文明驾车、崇法尚法。对套牌车辆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曝光一起。另一方面,大队在车管业务、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窗口、客运站场以及交通安全村(校)等场所,采取刷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形式,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大队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机动车套牌交通违法活动之中,对群众举报的套牌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细化式“过招”,向重点违法“亮剑”。在集中打击机动车套牌等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中,大队细化涉牌涉证整治范围,向重点交通违法过“十招”。即: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用反光的光盘、专用反光牌照架、红布条、化学药水等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安装非法定号牌及标识;驾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行驶;盗抢、走私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临时号牌等。
      督导式“问责”,向明察暗访“亮剑”。大队要求各中队、股(室)充分发挥路面主战场阵地优势,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安排,在车辆通行较多的城区、公路或套牌车经常出入路线和活动区域设立执勤点,采取错时上路、弹性上岗、机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查控。认真落实督办措施,重点检查工作效率低下,不及时研究解决路面管控薄弱和涉牌涉证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作时间不在岗等问题。实行“月考”、“季评”、“日抽查”和“问责”制度,有效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全力维护全县道路行车秩序,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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