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坚持“四个结合”力求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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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8月14日6:51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13日讯(张光斌、戴克华)今年以来,房县在开展以“责任年”为载体的作风建设活动中,坚持“四个结合”,力求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领导带头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县委常委一班人率先垂范,公开向全县人民郑重作出“十不”承诺,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县委常委会率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常委领导坚决不做。同时,公开县委常委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实行24小时开机,既畅通了民情反馈渠道,又自觉接受了群众监督。房县注重教育引导,把作风建设活动与“推动思想新一轮大解放,谋求经济超常规大发展”大讨论结合,加强干部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教育。充分利用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情系群众,心系发展,振奋精神,在全县上下努力形成干事创业、求真务实、廉政为民的正确导向和浓厚氛围。
集中整治与促进工作相结合。作风建设活动中,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傲、懒、慢、怕、漂、软、贪”等突出现象,集中整治放不下架、贴不近民,打不起神、创不了新,提不了速、增不了效,担不了责、尽不了职,安不下心、沉不下身,得不了法、下不了狠,过不了硬、洁不了身等七个方面的问题。作风建设活动的目的是促进工作,推动发展。房县坚持重在联系实际,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服务“大项目、大招商、大旅游、大交通”、推动当前工作为抓手,用敢于负责的精神、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过硬的作风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用工作成果来检验作风建设的实效。
积极整改与强化督查相结合。根据作风建设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责任人,并在房县电视台、今日房县等有关媒体上公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最有效的办法是群众监督。房县县委出台了《干部作风建设举报制度》,对全县党员干部在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立体式”监督,对违反作风规定的,采取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投诉举报。同时,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个体经营户、基层群众中选聘出20名代表为作风建设监督员,赋予他们对全县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力。在作风建设活动的各个阶段,采取县委领导亲自督办和县作风办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查等方式,重点督查乡镇干部住读、县直机关考勤和执行作风建设有关制度情况。目前,全县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做到了“接受任务不讲价钱、落实任务不需督办、完成任务不拖时间”。
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逐步解决的,创造条件尽早解决;有一定难度的,集中力量想法解决。截至7月底,全县共为群众解决困难2380件,解决问题241个。同时,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建立健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县委坚持把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乡镇干部工作制度》等文件,建立完善学习教育、勤廉干事、效能提升、监督评议、预防警示、奖惩激励等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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