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18 7:29:44 来源:十堰晚报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18日讯(彭军 张飞)记者17日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通知,即日起至10月8日,十堰市物流运输企业、货(客)运站(场)、国际货代企业和邮政企业、各类快递企业对向北京运输的物品,一律开包、开箱检查。同时,从本月25日起至10月8日,全市停止一切爆破施工。 十堰市公安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自即日起至10月8日,十堰一律停止审批向北京或途经北京运输各类危险物品;一律禁止公安民警携带枪支进入北京;物流运输企业、货(客)运站(场)、国际货代企业和邮政企业、各类快递企业对向北京运输的物品,一律开包、开箱检查;所有危险物品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当地县(市)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 9月25日至10月8日,全市停止一切爆破施工。因重点工程等原因确需爆破作业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报市公安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