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4日讯(但君堂)9月2日,“功勋湖北人物”评选结果尘埃落定,竹山籍“劳工律师”施洋众望所归,被评为“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荆楚英模人物”。 本次活动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办,楚天都市报和荆楚网承办,枝江酒业独家全程支持。此次“功勋湖北”票选活动,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各投票通道选票总数为4328160票。随后,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召开了专家委员会会议,按照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分别占60%与40%的比例,共评出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荆楚英模人物”、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荆楚人物。” 施洋(1889~1923年),原名吉超,号万里,字伯高,竹山县麻家渡镇杨家河桂花树村人,1889年6月13日出生。为寻求革命真理,1914年考入湖北警察学校,期满毕业。次年,又考入湖北私立法政专门学校本科学习法律。1917年,毕业后加入武汉律师公会,即被选为副会长。他的收入大都用来保障人权,伸张公理,被广大平民称为“劳工律师”。1919年11月10日,被选为全国各界联合会评论部部长。1920年4月他发起组织“平民教育社”,被选为总务主任。1921年1月,江岸京汉铁路工人俱乐部成立时,被聘为法律顾问。1922年6月,施洋经许白吴、项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10日,担任湖北省工团联合会法律顾问。1923年率湖北工会代表团出席2月1日在郑州召开的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大会。京汉铁路工人罢工后,施洋积极参与其组织、领导工作。2月7日晚,施洋被军阀肖耀南逮捕下狱,2月15日清晨在洪山脚下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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