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新闻频道10月12日讯(彭 涛、王华斌、李茂康):昨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制解体一辆报废小轿车,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2010年8月19日上午,郧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彭涛带领协警错时上路,在郧西长途客运站门口路段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正由北向南行驶,其车辆破旧,且车辆号牌有挪用嫌疑,民警们仔细检查并上网查证,发现该车驾驶人悬挂的车辆号牌属挪用他人号牌。经查,龚某驾驶一辆鄂C41667号桑塔纳黑色小轿车使用年限已经超过报废期限,对其挪用号牌的违法事实也供认不讳,民警们当即将该车扣留。并向龚加兴做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和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后,收缴了其挪用的号牌。 10月11日上午,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营区内将该车强制解体报废。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之规定,对龚加兴处以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