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12月16日讯(代娟、谭祥军):近日,笔者从房县民政局获悉,该县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321万元,一次性向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发放3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有效减轻了因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产生活压力,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每月20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人均每月 15元。 据悉,此项补贴将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