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12月31日讯(方朝林、田祥林、李茂康):近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醉酒驾车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8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11月29日,驾驶人陈某酒后驾驶鄂CA1668号二轮摩托车行至上湖路300M路段处时,被郧西交警三中队中队长田祥林、民警戈光郧在路巡路查时查获,后经检测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9.4mg/100ml,属醉酒驾驶。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2月28日,由郧西交警大队以醉酒后驾驶报请县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对陈吉华做出上述严厉处罚。 目前,陈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