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23日讯(向涛):目前,途经房县的两条高速公路(十堰至房县、谷城至竹山)已相继开工。为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高效、廉洁、快速推进,该县县委、政府联合下发文件,严肃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纪律。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自觉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确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要制定各自切实可行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措施,并将各项措施认真快速落到实处;服从统一调遣,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时限要求,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禁止互相推诿、扯皮、违令拖延、贻误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抽调的工作人员非特殊情况,禁止请假,凡确需请假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各级党政组织认真管好、用好上级下拨的征地拆迁安置款项,严格办事程序,严格财经手续,禁止克扣、截留、挪用、私分各项征地拆迁安置款项,确保征地拆迁安置款项按时如数全部用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对工作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和拆迁补偿款项,详细登记造册,指派专人管理,防止钱物流失,杜绝虚报冒领;严格执行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征地拆迁费用。
四是严禁滥用强制手段。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运用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推进拆迁,切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禁止滥用强制手段;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妥善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与群众沟通,耐心做好解释和思想疏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因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意见、表达诉求的,不得随便采用动用警力等容易激化矛盾的强制措施进行处置。
五是认真落实拆迁安置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好拆迁工作制度,包括拆迁公示制度、拆迁安置工作规程、信访投诉举报办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承诺及追究制度、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机制等,以制度规范拆迁安置工作的各个环节,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建立征地拆迁长效机制。
六是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对外宣传拆迁安置政策要事实求是,口径一致,不得道听途说到处乱说,混淆视听;积极发挥媒体作用,宣传拆迁安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违反包保纪律的反面典型要予以公开曝光,加强舆论监督。
七是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参与并服务于拆迁安置工作,坚持拓展监督渠道,加强监督巡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调查核实,为高速公路建设保驾护航。若因工作推诿敷衍、相互扯皮、措施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影响项目推进的,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先行停职,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待岗处理;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征地拆迁的,及时整改,予以纠正;对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截留、拖欠和挪用安置补偿款的,坚决依纪依规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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