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26日讯(张金贤):房县针对城区非农业建设用地乱占、乱圈、乱建的突出现象,结合2010年全国土地清理年之机,积极采取七项有力措施,切实对城区非农业建设用地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群众顾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大宣传,把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政策宣传到位,彻底公开,消除群众顾虑。
二是确保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此次清理工作的重点在城关地区,因此工作专班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城关地区的每村每户进行了清理,其他乡镇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清理的结果及时张榜公布,确保了公平、公开、公正,受到了群众监督,经受住了群众检验。
三是坚持规范清理,理顺历史关系。针对历史已形成的非法占地、圈地问题,积极寻求解决的好办法,清理专班花功夫、出力气搞清了哪个阶段应该是按政策下限交费办理手续的,哪个阶段是通过处罚办理手续的,哪个阶段是应该严惩不贷的,通过清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切实让老百姓真正感觉到清理工作是规范的,关系处理是恰当的。
四是统一干部思想,严格执行政策。党员干部带头,把一切有利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具体说来做到了三个依靠:一是依靠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地把此项工作推进到位;二是依靠村组干部,把思想高度统一到清理方案上来,统一到为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上来;三是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把政策交给群众,在执行政策上为群众着想,让群众自发地来支持清理工作,坚持符合政策的办理一批,不符合政策的处罚一批,严重违法的开除一批。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处理各种关系。一是处理好了城关镇与国土局的关系,相互依靠支持,不相互推诿。城关镇是清理工作的主体,国土局是执法的主体,工作主体上是城关镇牵头,国土局配合;执法主体上,是国土局牵头,城关镇配合。二是处理好了村组干部与居民的关系。对顶着干的,故意设置障碍的,无论是干部和群众都做到了严肃处理;特别是对设置障碍的有些干部,监察局及时果断地采取了处理措施。三是处理好了应该补办手续和不应该补办手续的关系,分清楚了哪些是应该补办的,哪些是通过处罚以后才能够补办的,哪些是根本不可能办,必须拆除的,都一一划清界线。四是处理好了国家干部违规占地与当地群众违规占地的关系,这一点既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办事,又做到了区别对待。五是处理好了抽调人员与本单位的关系,对心不能专的抽调人员随时随地找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
六是划清清理界限,认真区别对待。清理专班通过清理整顿搞清楚了哪些是危房改造的对象,哪些是扶贫搬迁的对象,哪些是2005年“8.14”受灾户的对象,哪些是移民搬迁的对象,哪些是特困户的对象。在此基础上,不一竿子到底,不一视同仁,区别对待,扎实清理。
七是办好清理试点,树立典型形象。坚定不移地把非法占地工作清理到位。情况摸清以后,有针对性、有选择地上墙公示一批,办一个试点,树一个典型。待一个试点办好以后,典型树立起来了,再开展下一个,每开展一个试点就切实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推而广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