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下班后,郧县法院院长王东元与纪检组组长肖廷武一行二人来到城关镇牧场沟村六组老上访户王桂荣家中。
王桂荣的家庭是不幸的。儿子邹方明自幼精神发育迟滞,轻度精神障碍。一次和他人发生矛盾,引发病变,随之诉至法院请求解决。法院一审认为证据不足,驳回请求,并免收诉讼费。王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予以维持。后经再审,均被驳回。
几年前,王又因丈夫邹天才被县林业局辞退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遂作出维护行政机关裁决的判决。王桂荣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又维持了。自此王桂荣便对法院不满,认为判决对其不公,常年上访。王院长在接待中,向王桂荣做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
这次王院长亲临家门,感动得王桂荣说不出话来。王桂荣向王院长汇报了生活情况。在法院的帮助下,她全家四口已被纳入抵保,每月可领298元生活费。
20日一大早,王东元又和副院长李宏芳一起来到老上访户金正凤家里,询问低保落实情况等。当了解到金正凤孤身一人,生活极其困难时,王院长当场给了200元现金,并叮嘱金正凤一定要注意身体,要相信法院是为人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
几年来,郧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讼上访工作,把重点上访问题拿在手上,放在心上。同时,着力构建处理涉讼上访的长效工作机制,经过前一阶段工作的扎实开展,截止22日,在摸排的49件重点信访工作中,已彻底消化处理了3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