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茅箭区人民法院 >> 法官风采 >> 正文
十堰茅箭法院七项措施加强涉农案件审理受称赞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2月5日7:45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2007年1月25日讯(耿明军)  近年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重点加强涉农案件审理、集中精力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做法,获得辖区群众的致好评。
 
    茅箭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要求,重点针对辖区内涉农案件多发、农民利益纠纷为主的审判工作特点,积极主动研究对策办法,努力抓好涉农案件审理,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利益, 推出七项措施加强涉农案件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快速立案机制,努力解决基层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简化涉农案件立案手续,要求涉农案件“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充实立案接待力量,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接待来访;加强诉讼指导,实现涉农纠纷的诉讼咨询“一口清”、指导诉讼“一条龙”、立案服务“一站式”。同时,针对辖区山区面积广、交通不方便,农村当事人诉讼难的现状,实行“巡回立案”、“预约立案”和“邮寄立案”等措施,将立案窗口延伸到基层法庭和山区乡村,方便基层群众诉讼。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尽量放宽涉农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范围。自2004年以来,共为172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134.73万元,占全部诉讼费用的16.8%。
 
    三是强化诉讼调解方式方法,确保涉农纠纷案结事了。坚持“多调少判”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审判和基层法官的工作特色,积极创造调解时机、追求多种调解途径、争取多种协助调解力量,通过“就地调解”和“巡回审判”,尽力将涉农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年以来,涉农案件调解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四是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种途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健全导诉制度、繁简分流制度等,实现诉讼便民化、快捷化,使当事人更加理性、更加充分地行使好诉讼权利。延伸人民法庭司法职能,率先推行了“驻村联络点”制度,探索建立“以法庭为中心,以驻村联络点为基点,全面辐射辖区基层集体组织”基层审判工作新格局,努力创建“以指导解决纠纷为主、巡回法庭审判为辅、自主解决纠纷为最终目标”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目前,该院的白浪、燕林两个基层法庭已经先后建立了自己的驻村联络点,各项制度正有条不紊地加紧实施。
 
    五是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确保农民权益最终实现。将涉农执行案件进行归片管理,优先挑选具有基层法庭工作经验的执行人员,分片驻点抓涉农案件执行工作,确保涉农案件执行工作实现专门化。同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联系,逐步建立涉农案件执行固定联络机制,并实行涉农案件执行通报制度,确保执行信息畅通。
 
    六是加强信访工作力度,构建基层社会和谐。高度重视涉农案件信访工作,及时、妥善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院长接待日”等制度,实行院长亲自接访和随时接访,督办来访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诉讼风险告知、判后释疑、联合接访等措施,建立健全预防和减少涉农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近年来,共妥善处理涉农信访20多人次,无出现集体涉诉上访或重大信访事件。
 
    七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基层群众整体法律意识。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增多的趋势,开展土地承包法律专项咨询、“涉农合同帮扶”活动;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维权等热点,深入乡镇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选择当地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组建“巡回法庭”,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展进行直观法制教育。近年来,先后多次组织乡村治保会主任、人民调解员讲授法制课,印发法制宣传教育资料3000余份。
十堰新闻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版权所有,所刊稿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