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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当事人为本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2月5日7:51 文章编辑:青山
坚持以当事人为本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巍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以当事人为本,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当前,人民法院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措施,努力做到司法思想上亲民,司法措施上护民,司法程序上便民,司法效果上利民。
    一、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强化关注社会司法需求的理念。一是要科学认识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发展的司法需求。当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要求法官是公正的、清廉的,还期待法官是和蔼的、亲民的。要在司法工作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必须科学把握新时期人民利益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善于从中分辨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科学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二是法官要根据不同的司法需求把握好办案尺度。要把疑难案件办成“精品案”,把一般案件办成“和谐案”。对于大多数民事案件,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审判过程变成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努力促进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和谐解决。
    强化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理念。司法的本质职能是通过中立裁判使当事人之间的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法官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不能仅仅以表面性地解决纠纷作为目的,而应通过司法化解矛盾,使不稳定的社会秩序得以恢复。案结事了化解矛盾必须立足于公正审判。公正的司法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不论是判决还是调解,都不能以牺牲公平来求得短暂的和谐。
    二、建好两个“窗口”,完善司法便民措施
    人民法院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窗口”建设好坏不仅反映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更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法院的“窗口”建设十分重要。
    切实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近年来,我院不断规范立案程序,积极推行导诉、预约立案、巡回审判、预约接访、电话查询等便民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及时、高效、便捷,使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都能及时立案。去年,我院在全市法院率先设立了“便民服务室”,整合诉讼资源,积极拓展便民服务范围,安装了饮水机、触摸屏、复印机、院长信箱,当事人可进行打字复印、案件查询和诉讼准备等,建立了导诉台和当事人候审休息区,为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指导和服务。立案大厅对接访、立案、收费、诉讼指导、查询等,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能,受到了当事人欢迎。进一步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对信访案件实行归口办理和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在全院形成联动处理机制;坚持开展开门接访活动,将每周三固定为院长接访日,实行重要信访案件院长包案制。通过多项手段和措施,共同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诉讼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巡回法庭“窗口”建设。2009年,我院组织民一庭、民二庭、及两个基层法庭成立了巡回法庭,深入农村、企业、厂矿等地专门审理辖区内纠纷案件。首先,抓好法庭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人员。满足巡回法庭工作实际需要,减轻法庭人员的工作压力,拓宽法庭人员的工作视野,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团结协作,共同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其次,加强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高质量地抓好基础建设。配齐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加强人民法庭网络化建设,建立远程电子印章系统,方便群众诉讼,逐步实现巡回法庭建设标准化、设备现代化、审判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为解决纠纷、维护稳定的阵地,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平台,不断推进巡回法庭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我院还尝试在偏远乡村建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定期到各服务点就地受理案件,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同时针对农忙时期和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就地开庭审理,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
    三、营造两种“风气”,彰显司法亲民的浓厚氛围
    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当事人为本”司法理念,必须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以人为本为基本价值取向,以尊重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信赖。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彻底消除特权思想,切实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位置,牢记手中的审判权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就要求人民法官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审判作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营造尊重当事人之风。冷冰冰的“公正”与温暖的公正相比,后者更能赢得当事人的信赖,更有利于案结事了。一名法官能否摆正与当事人的关系,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是其政治品格、道德境界和人文素质的综合放映。“以当事人为本”要求“像对待自己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这也是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之间感情上最亲、最近的距离。只有我们把当事人当作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才有可能像他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来信任我们。法官要把最大限度的满足当事人司法需求内化为追求的目标,外化为审判工作的实践。如我院实行的法官留守制度,杜绝了当事人找法官难,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帮当事人所需,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服务,及时为当事人主持公道正义,为他们减少诉累,并节省成本,才能赢得当事人发自内心的尊重,使当事人更好的配合我们的工作,信服司法权威。
营造文明办案之风。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司法文明,关键是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文明办案有助于妥善化解矛盾,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得到当事人理解和尊重,避免矛盾激化。近年来,我院以创建“文明型”法院为抓手,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倡导使用文明用语,遵守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开展热情服务;实行诉讼引导制度,引导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诉讼,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方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案难办”现象大为减少。
    四、抓住两个“龙头”,提升司法护民的质效
    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好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是司法为民工作的价值取向。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目的,就是通过司法机关公正、高效的裁决,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诉讼利益。因此,追求审判质量,讲究司法效率,是实现司法为民最现实的要求。
    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庭在案件质量监管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今年以来,我院以审监庭为依托,成立了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在坚持以往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基础上,在每一案件法律文书加盖院印前,要报送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把关,逐步实现了“立、审、执”环环相扣,对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实行案件质量月考核通报、半年集中“会诊”制度,建立法官实绩档案,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落实违法审判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牢牢把握案件质量控制的主动权。
    充分发挥立案庭在审判流程管理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司法为民不仅体现在实体和程序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审判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影响了法律的权威,这显然与司法为民相悖。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为了加快办案节奏,我院进一步强化案件审限、执限管理,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反馈机制,提高案件在审限、执限内的结案速度,坚决杜绝案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快案件流转;进一步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加强复杂案件庭前证据展示,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监督、网上立案、网上报结,积极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
    五、破解两个“难题”,增强司法利民的实效
    落实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同时要突出重点,通过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
    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基层法院面对的当事人有相当部分经济比较困难。要认真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丰富和发展司法救助的内涵,对于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和困难企业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和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我院已经落实了执行救助金制度,每年财政拨款30万元,用于特困执行群体的救助。坚持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对涉案群众在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前提示,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全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对当前法院工作不满意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代表对法院工作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执行难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权威和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坚持司法为民,就必须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执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院开展了“集中采取强制措施月”活动,推行了易人易庭执行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还将探索实行执行对话机制,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纪委、政法委、信访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话会。加强执行财产查证,强化执限跟踪管理,推行执行全程公开;严格规范执行文书送达、财产委托拍卖、强制措施适用、执行款物发放、执行费用收取、执行异议听证等环节;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新机制,加大拒执罪的适用力度,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化格局之下,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将组织全院干警 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学以致用,在法院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践行以人为本宗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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