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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建立企业 “黑名单”制度 深化五项专项治理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3月30日7:20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30日讯(许明涛):为进一步深化市委提出的“五项治理”工作,近日,房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建立企业 “黑名单”制度 ,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清理、 治理活动。
 
    一是 建立建筑施工 企业 “黑名单”制度 。 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打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体系 ,将 对企业在从业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的 不良行为纳入监督与处罚体系。 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的、 施工 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建筑企业, 在6个月公示期内不得进入市场承揽业务,不得进行投标 活动; 对 进入 “黑名单”的企业、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视情予以资质或从业资格吊销、市场准入限制 ,情节严重的驱逐出房县建筑市场,并向其省、市主管部门通报。
 
    二是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 “黑名单”制度 。对违反规划许可与建筑容积率的; 未取得预售 许可擅自 销售的;未公开商品房预售信息或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恶意哄抬房价的;发布不实销售进度、囤积房源,诱骗消费者争购的;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未按要求对房地产纠纷投诉进行处理落实或未及时反馈处理落实情况的;不按合同约定办理房 产证的;逃避规费、偷税漏税的等八种 违规行为 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与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是建立 中介服务 企业 “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登记管理,清理整顿中介服务市场。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年初要在纪委监察局备案后,各业务审批机构方可对其进行资质年检。查处无照经营,打击非法经营,对无资质的、有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的中介服务机构坚决清退出市场。对出具虚假验资报告、造价咨询报告、各类评估报告 与强制性服务、乱收费、不按合同 履约 的 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视情予以经济处罚、注销资质、逐出市场等处罚;加快政企分开与改革步伐,凡挂靠在行政单位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必须 限期 与原单位剥离,实现政企分开,减少行政干预,防止腐败行为发生,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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