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5日讯 水都网报道(记者陈攀霄 通讯员张桂臣 李顺斗)3月2日,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门户网站获悉,经过三个月的公示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从3月1日起,对武当蜜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丹江口市继丹江口翘嘴鲌之后的第二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丹江口市是全国最北缘最大的柑橘生产基地,近几年来,丹江口市先后引导农民发展无公害柑橘33万亩,年产量达3亿公斤,年产值3亿余元,惠及全市近16万桔农,柑橘产业已成为能够为该市农业的支柱产业。
为利用保护好武当蜜橘这一传统特色资源,打响品牌,丹江口市于去年4月开始,着手申报“武当蜜橘”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去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受理丹江口市“武当蜜橘”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并公告,2009年12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武当蜜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对武当蜜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武当蜜橘这一地标产品的保护范围为现辖行政区域种植武当蜜橘的17个乡镇(办、处、区)及特区。保护对象为鲜果。根据公告,武当蜜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据市委农办负责人介绍,武当蜜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批准,对武当蜜桔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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