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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任命多个局级“一把手” 贺盛友任副市长
信息来源:十堰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4月19日8:17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19日讯:(十堰日报)记者 刘焕俊   通讯员 汪晶 报道: 4月15日至16日,十堰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天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新、陈冬芝、罗金昌、罗勤、周有顺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树钦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涂明安,副市长冯艳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鸿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耕地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任命贺盛有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修俊为十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顾善远为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孙照军为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公务员局)局长、郑文成为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晋洪为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乔冰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成昌为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静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等。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0年4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贺盛有同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贺盛有,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郧县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彭承志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0年4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彭承志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决定:接受彭承志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0年4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修俊同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顾善远同志为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孙照军同志为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公务员局)局长;
    郑文成同志为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晋洪同志为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冰同志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成昌同志为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静同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闵前发同志的十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任命:
    史明会同志为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0年4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隆侃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光军、郭军、武伟、杨柳、刘朝斌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华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建伟、李发启、李良国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夏啟年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0年4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夏啟年同志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所任委员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决定:接受夏啟年同志辞去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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