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21日讯(熊国兵):为解决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十堰经济开发区陆续出台三项干部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一是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出台《十堰经济开发区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实施办法》和《十堰经济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以岗位年度目标责任制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为干部的教育培训、激励约束、管理监督和提拔任用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是建立机关干部纪律约束制度。出台《十堰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制实施办法》,对问责对象、问责主体、问责行为、问责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为解决干部管理上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是建立干部综合考察制度。把对干部的提拔性考察与经常性考察、重点工作专项考察、重大事件跟踪考察结合起来,特别注重在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维护稳定等全区重点工作中跟踪考察干部,以了解和掌握干部在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