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十堰要闻 >> 正文
房县坚持“六抓”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4月7日6:2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7日讯(杨小兵  代娟):今年以来,房县民政局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六抓并举整体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建立政策完善、标准合理、资金稳定、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城镇低保抓升级。按照“巩固、完善、提高”总体要求,通过重点保障、限期保障、低保渐退等分类施保措施,继续强化城市低保动态管理,积极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支持引导他们寻找就业门路,提高生活水平。落实低保对象在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救助政策。积极配合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开展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争创省级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AA级单位。
 
    二是农村低保抓扩面。着力规范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工作,适度扩大保障规模,将农村特困户、9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特困老党员、计生困难户、艾滋病感染者等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坚持“以算为主、以评为辅、三级评定、四次公示、五项公开”的评审制度,切实把好审批关,做到按户施保。
 
    三是五保供养抓提标。按照稳定供养规模、提高供养标准的要求,切实落实五保供养调标经费,不断提高供养水平。2010年严格按照集中供养1800元、分散供养1300元标准,足额发放供养资金。要进一步巩固“福星工程”成果,开展以“整顿提高,强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乡镇福利院提档升级工作,加强福利院软硬件建设,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大力发展院办经济,重点培育一批省级农村模范福利院。
 
    四是医疗救助抓普及。按照扩大救助规模、降低救助门槛、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要求,积极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取消大病救助病种限制,使城乡低保对象都能享受医疗救助。通过开展定额救助,对患门诊大病、常见慢性病的低保对象给予适当救助;通过提高封顶线或二次救助额度,大幅度提高住院治疗对象的大病救助水平。适当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门诊救助标准,使在院五保对象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积极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事中救助结算办法,提高医疗救助时效,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五是临时救助抓规范。按照“救急为主”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和标准,完善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规程,认真建立救助档案、资金台账、发放名册等,强化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做到救助政策公开,救助结果透明,防止随意性。
 
    六是自然灾害救助抓预案。建立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医、饮用水等救助救助措施到位。建立灾情信息员制度,加强乡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各村配备以村主职干部兼职的信息员,做好灾情上报工作,重大灾情必须在3小时内报县政府和主管部门。全面推行灾民救济卡制度,做到救灾款物发放公开民主、透明有序。
十堰新闻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版权所有,所刊稿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