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7日讯(陈双 吴琼):湖南男子邓某伙同他人采用敲门试探,后用塑料片拨防盗门门闩入室的手段,盗得市民屋内大量财物。近日,邓某被茅箭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9年10月5日,邓某与“老胎”、王某(在逃)合谋后,携带塑料片等作案工具,窜至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明想”双子座A栋22-01号居民刘某住宅,敲门试探后,采取用随身携带的塑料片拨防盗门门闩入室的手段,打开刘某家房门盗窃“明基”牌DHU100型笔记本电脑一台、千足金女式项链一条、千足金女式手链一条、千足金男士手链一条、千足金女式戒指一枚。三人又采取相同手段,在A栋20-09号居民程某住宅内盗窃“东芝”牌Sateuitel200型笔记本电脑一台。以上盗窃财物价值共计11497元。
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共计价值1149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