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4日讯 据水都网报道(王天罡 唐雪飞):5月19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毒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天鹅的吕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吕某,女,现年49岁,小学文化,农民,常年在丹江口库区均县镇水域从事渔业捕捞经营活动。2009年底,该水域飞来一些越冬的野鸭等候鸟。12月27日至28日,被告人吕某先后两次在丹江口市均县镇洪家沟村一组红石崁水域投放沾有剧毒农药“呋喃丹”的水草想毒杀几只野鸭给正在上学的儿女吃。12月29日,吕某在捡取被毒死的野鸭时,被在此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当场收缴被毒杀的候鸟9只。经鉴定:其中3只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天鹅,另外4只绿头鸭和2只绿翅鸭分别是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具有经济、科研价值的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使用剧毒农药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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