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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工商向一网上虚假宣传企业“亮剑”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5日6: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5日讯(张红兵):近日,郧西县工商局对一家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的企业“亮剑”,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有关影响,并对其予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县工商执法人员在对网上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查时,发现一家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在一网站上发布的广告中,在其经销的食品包装上标有“湖北省消费者满意产品”、“央视上榜品牌”、“湖北省十堰市知名商标”等字样;执法人员随即到该店进行核实时,该企业对这些宣传内容均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承认是属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县工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这家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