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7日讯(汤真 周斌):5月5日,十堰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曹芳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福利院、救助站及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会议要求,要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局属单位,要从近期发生的几起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查找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未雨绸缪,切实做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举一反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要全面落实首长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通过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局机关有关科室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工作的重点地区,服务的重点对象之中,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疾苦,倾听服务对象的心声,解决合理诉求,加强政策宣传,进行教育疏导,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
三是采取安全防患措施,确保内部安全,确保服务对象不受侵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市福利院、市救助站等单位要切实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严格落实院长、站长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门卫室、值班室、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落实昼夜值班机制,要充实安全保卫力量,加强技防建设,重点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防止不法分子进入院(站)制造事端。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救助对象和院民群体的安全感。要把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防范措施、排查整治方案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岗位、到个人。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上下联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宣传主动。要密切关注本单位和周边单位的安全情况,严格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外来人员出入审核登记等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要通过系统联动,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要结合实际,主动会同公安等部门,搞好单位及周边的联勤联防,并要形成制度和机制,做到有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确保舆论宣传占据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