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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行路人 巨额赔偿又获刑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7日7:22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7日讯(陈双 黄欢欢):白浪男子范某酒后驾驶面包车将一行人撞死并逃逸。近日,范某被茅箭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刑罚,并支付了被害人巨额赔偿金。
     2009年9月14日21时许,范某醉酒后驾驶面包车由十堰市五堰往白浪方向行驶,行至白浪中城大酒店门口路段,将在人行横道内横过公路的行人余某撞伤后驾车逃离现场,行至白浪路东风公司特种汽车制造厂对面路段又与凌某驾驶的富康轿车相撞后受伤。经法医鉴定,余某系颅脑严重损伤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范某负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范某与余某亲属达成赔偿协议:由范某一次赔付余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应赔偿部分除外)191000元,余某亲属表示对范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要求从轻处罚。
 
    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人死亡,并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范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范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