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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检徽下闪光——记“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李娟
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6月10日11:23 文章编辑:原野
■记者 李平 通讯员 郑刚 
 
    与邪恶对阵,她正义凛然;与失足者对话,她柔情似水;她以自己的坚毅、勇敢和温柔,维护着世间的公平正义,守卫着法律监督的神圣尊严,用火热的青春把胸前的检徽映衬得熠熠生辉。
 
    她只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却获得了诸多荣誉:湖北青年五四奖章、市先进检察官、市优秀公诉人、先进政法干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她主诉的案件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案……
 
    她,就是房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李娟。
 
面对邪恶 她正义凛然
 
    2000年,刚刚参加工作的李娟遭遇到从未有过的迷茫:大学所学的专业与法律毫不沾边。此时,她便暗下决心:从自修法律本科开始,早日获得法律资格证。2004年,她获得了自修法律本科毕业证。2006年,她顺利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成为该县第一位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女性。
 
    “作为一名公诉人,要面对方方面面的压力,要牺牲常人所拥有的安宁和平静,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和汗水,但这就是职责,退缩就是对职责的不忠,决不能让邪恶压倒正义。"李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9年,李娟在办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过程中,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是她的老乡,犯罪嫌疑人丈夫找到李娟的父亲说情,请求网开一面,父亲转告后,李娟委婉地说:”爸,我不是不看重人情,不明白世理,但我要依法办案,就不能不得罪人,讲人情,顾面子,亵渎的是法律!你女儿要是徇私枉法了,那是自断后路!”父亲听到这一席话后,再未提起这件事。此案上诉后,李娟被安排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在参加会议的前一天晚上,她和家人接到恐吓电话:“放明白点,不要太认真了,否则拿你家人开刀。”面对杀机重重的电话,李娟没有丝毫畏惧,毅然参加了会议,她的发言改变了委员们的看法,犯罪嫌疑人最终得到法律的惩处。
 
拯救犯人 她温情如水
 
    李娟在办案中是个有心人,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柔打动那些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用善意的同情引起嫌疑人心灵的共鸣,让冰冷的心在阳光下释怀。
 
    2006年3月,她办理了一件看似简单但又棘手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赵某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态度非常恶劣,侦查人员提审他时多次碰壁。为了使嫌疑人真心认错,李娟多次来到嫌疑人家里了解情况,赵某的母亲开始对她非常敌视,多次将她拒之门外。但她没有气馁,而是一次又一次来到赵某的家。也许被李娟的诚心所打动,赵某的邻居悄悄地告诉给李娟一个秘密:赵某的家中有四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妻子长年有病,赵某是家中的“顶梁柱”。被抓以后,家庭生活十分窘迫。得知此情况后,李娟多次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要求政府给这个家庭一定的优惠政策和经济资助。得到资助的赵某母亲老泪纵横,她拉着李娟的手说:"姑娘,以前我错怪你了,请你去告诉我儿子,让他主动承认错误,争取宽大处理。"赵某得知此事后,十分感动,主动要求约见李娟,再次提审时,他如实地供述了整个作案的过程,并表示愿意认罪服法,争取积极改造,早日出狱。
 
    对未成年人犯罪,李娟总是以母爱般的温暖修补了一颗颗残破的心。李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伴随着自己孩子的出生开始的。每当看到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稚嫩的脸庞、迷茫的眼神,身为母亲的她在心痛之余,更有一种给予这些孩子母爱的冲动。
 
    2007年9月,未成年人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李娟了解到唐某身世凄苦,唐某5岁时父母离异,和年过七旬的爷爷相依为命,由于长期没人管教,便沉溺于网吧,在网吧结识了不良人员后参与犯罪。在提讯唐某时,唐某往椅子上一坐,二朗腿一跷,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李娟又气又急,但想想唐某的身世,怜悯之情涌上心头,她认为只要正确地引导和教育,唐某是可以改邪归正的。她强压住怒火,有意与唐某谈起其成长经历、他的家庭。当唐某得知父亲为了支付律师费和赔偿被害人损失,一天工作12小时,一日三餐以馒头充饥时,唐某偷偷地转过头擦拭泪水……为了挽救这名一时失足的未成年人,在对被害人进行了足额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后,她建议对唐某作不起诉处理。
 
    案件办结还有“案后服务”,这是李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方式。未成年人小徐生活在重组家庭,因缺少家庭关爱,受他人诱导参与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小徐想学厨艺当一名厨师,便找到了一直十分关心他的“李阿姨”。李娟把小徐安排在婆婆家开的饭馆里做工,婆婆开始很不理解:怎能让一个小偷在这里工作,还让他住在家里,这不是引贼入室吗?李娟劝说婆婆:“小徐是走途无路才打上门的,我们给他碗饭吃,就可能给他带来全新的生活。”婆婆带着一些不情愿,接纳了小徐。不料,没过几天,小徐的老毛病又犯了,先后拿走了李娟钱包里的100多元钱。李娟佯装不知,等小徐把钱包里的钱拿光后,又放进去600元,并告诉小徐:“钱包里有零用钱,你要用就自己拿,但要给阿姨说一声!”小徐惭愧不已,当场向李娟承认了错误。 如今的小徐做人本分、踏实,凭着一手好厨艺谋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5年来,李娟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余件。许多她帮教过的未成年人都亲切地称呼她为“知心姐姐”。在她的建议下,该院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定期深入学校、社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由于工作出色,2006年、2008年,她所在房县检察院公诉科分别被团市委、团省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李娟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