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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张快递单入手 十堰警方侦破一“假证大王”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6月19日7:39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19日讯(特约记者岳龙):一张普通的快递公司寄货单,引起湖北十堰市两名警察的注意,正是因为多看了这一眼,一个“假证大王”落入法网。6月17日,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获悉,制作假证件并通过网络向江西、贵州、广西、辽宁、河南等地出售的“假证大王”申军(化名)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一张普通的快递单
 
     2010年2月23日中午,湖北十堰市车城南路艳湖社区。因为一起案件,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侦大队和第五治安队的民警正在这里排查。当他们排查到一栋居民楼10层2号时,桌子上的一张快递公司快递详情单引起副大队长高凯的注意。拿过这张快递单一看,高凯发现发货人是这家主人申军,收货地点是江西省南昌市。
 
    “你在做生意吗?”高凯突然问道。
 
    “没。哦,不不,是的我在做生意。”发现警察手里正拿着那张快递单,申军否认后马上改口道。
 
    “都做些什么生意啊。”
 
    “小,小生意。”
 
    神情异常的申军,引起了民警的进一步注意。随后,民警又在这件屋子里发现三张空白的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
 
    “这是你的吗?”
 
    申军看了民警一样,低头不语。
 
    民警马上意识到手里的快递单后面可能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通过依法检查,随后,民警又在申军的住处发现了空白的英语资格证、毕业证等,在其电脑里发现一个名为“华中证网”的网站和此网页的全部资料。很快,东岳分局对此立案侦查。
 
    虽然华中证网已经打不开了,但经过警方专业人员的检查,证实这个网站是一个专门办假证的网站。
 
    此后,民警侦查发现一些网站的论坛上出现办假证的信息,这些办假证的信息所留下的联系方式正是申军的联系方式。多条证据表明申军很可能涉嫌假证犯罪。然而,仅凭现有证据还无法将涉嫌犯罪申军绳之以法,必须找到其贩卖假证的直接证据。
 
一个狡猾的买假证者
 
    3月14日晚,随着一声长鸣,T126次列车到达江西南昌站。车上走下来两名来自十堰的警察,一位是东岳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队长赵振中,一位是侦查员李纲。
 
    两位民警下车后,匆匆穿过人群,冒雨直奔市中心的一栋居民楼而去。他们是来找一个叫阿华的人的。
 
    据查,申军曾通过快递公司往南昌市的这栋居民楼寄过假证件,收件人是阿华,阿华很可能就是买假证的人。
 
    当两位民警按发货单上载明的房号找到那里时,发现屋里一点动静都没有。保安和物业人员告诉民警,这栋楼有多套房屋都没人住,民警找的那套房屋也没人居住。
 
    收货人留下的是假地址!这是两位民警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次日一大早,两民警敲开了南昌市一家快递公司的门。“这个电话,我挺熟的,我给他送过货。”一个快递员的话让民警眼前一亮。“他不住在那儿,住在新区。”
 
    从上午到晚上,民警先后去了五趟快递员所说的阿华位于新区的家,家里都没人。最后,民警从保安哪里获悉这里住的是两位老人,这几天老人去外地旅游去了。
 
    好不容易获得线索又一次中断了,难道这个买假证件的人消失了吗?赵振中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上愣在那里,他在思考什么。
 
   就在李纲正要跟赵振中说什么时,赵振中转过头来,二人几乎同时说道:“网络。”
 
    很快,两民警通过公安网络和互联网结合运用,新获取了阿华的一些信息。进一步侦查发现,快递员送货的地址是阿华的父母的住处,阿华夫妇平时并不住这里,保安所说的外出旅游那对老人就是阿华的父母。
 
    3月16日,民警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阿华的妻子。
 
    面对两名从外地来的警察,阿华妻子的戒心很重,民警做了四五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她才告诉阿华的去向,最后在一名律师的陪同下,阿华出现在民警面前。
 
    阿华对警察的询问要么支支吾吾,要么避重就轻,拒不告诉事情真相。民警把卖假证和使用假证的法律后果逐步给其讲明。
 
    次日,阿华主动找到警察把其从申军那里购买假证件的事实详细交代,同时还把其所购买的一摞假证件也抱来交给警察。这些假证件包括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假营业执照副本、假税务登记证副本、假企业许可证副本等。阿华说这些假证件是他以750元的价格从申军那里购买,用于某公司经营活动。买假证的钱是通过银行汇入申军提供的银行账户的。
 
    申军见风尘仆仆从江西赶回来的警察已掌握铁证,不得不交代其制作贩卖假证件给阿华的犯罪事实。
 
一个堕落的计算机毕业生
 
    侦查中,民警发现申军还在附近一小区地下室还租有一间屋子,经依法对其地下室进行搜查,发现了用于制假的大量塑胶模板、拓好的印章和各类假资格证、身份证及邮件单据等。
 
    民警逐步查明申军贩卖的假证件涉及河南、广西、贵州、辽宁等多个省市,制作的假证有假身份证、假资质证、假毕业证、假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等等,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假证大王”。
 
    2009年8月、11月,犯罪嫌疑人申军与要购买假证的韩某通过电话相互联系后,先后为韩某伪造两本“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韩某分两次将1000元现金汇入申军提供的农行帐户,申军将伪造的证件寄给韩某。
 
    2009年8月底,申军与要买假证的牛某联系,谈好以200元的价格为牛某伪造一本河南某集团工作报到证。申军伪造证件后,牛某将200元现金汇入申军提供的农行帐户,申将伪造的证件寄给牛某。
 
    2009年10月、11月,2010年2月,申军分别为广西的马某,辽宁的涂某、贵州的陈某伪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校本科毕业证”、 “辽宁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证”,共从中获利980元。
 
    东岳公安分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先后辗转于湖北、江西、贵州、江苏、重庆等省市,将涉案的大部分假证予以收缴鉴定,成功利用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和电子证据检查技术手段提取证据,全方位有效认定了犯罪事实。2010年5月底,申军利用互联网络系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彻底告破,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制假、贩假的犯罪活动。
 
    申军系十堰某学院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毕业后曾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本可以凭着自己的奋斗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社会舞台;然而他经不住诱惑,在生活遇到小小挫折后,不惜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他在下岗后,到多处打工但都没有理想的收入,其自认为生不逢时,怀才不遇,心理失衡,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南方某市接触了办假证的领域,花数千元钱学习制作假证的技术,回到十堰后从事制作贩卖假证违法犯罪活动。
 
  申军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警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看着铁窗里申军,在扼腕痛惜之余,我们期望他能早日“浪子回头”,将来能用自己的专业致富,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