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4日讯(周世清):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应急知识,一段时间以来,十堰市司法局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四条措施”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防灾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大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风险意识和防灾应急能力。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委充分认识有效预防、妥善处理单位各类突发事件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调整充实了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召开组织竞赛活动专题会议,并通过传真、电话、网上公告等形式在全系统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防灾应急知识竞赛活动,营造竞赛的浓厚氛围。
二是组织学习,融会贯通。5月份以来,市司法局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专人讲解、印发资料、专题辅导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灾减灾法》和《湖北公众防灾应急手册》等相关知识,做到融会贯通,为参加竞赛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是全员参与,独立答题。5月下旬,在局机关包括聘用人员在内的同志中全员开展了知识竞赛,本次活动中,局机关、直属单位、分局共156人通过独立思考的答题方式,全部参与了答题卡和网上答题双重形式的100题竞赛活动,参与人数之多及答题要求之严均创活动历史新高。
四是结合实际,组织竞赛。局党委把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防灾应急知识竞赛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在组织全系统人员认真学习,各支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于5月28日下午组织了由机关、法援中心、律协等单位每3人一组、共5支代表队参加的现场必答、抢答风险题知识竞赛,并通过穿插面向观众的日常生活应急、法律小常识竞猜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防灾应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