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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八措并举”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6月7日5:29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7日讯(秦毅、叶富斌、李耀武):为了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湖北省十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八项措施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
  ——建立“法律援助对象”电子档案。加强与民政、劳动、工会、残联等部门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本市低保人数、特困职工、以及残疾人等经济困难人群的情况,摸清底数,将全市59979户、65849人法律援助对象全部建立电子档案。上述各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可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理程序。
  ——强化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在加强全市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基础上,一村设一名信息联络员,在全市农民工集聚的场地设123个联系点。并加大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开通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站,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各项事项。
  ——加强“援调对接”机制,注重诉前调解。引导受援人选择调节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诉累。对农民工讨薪、工伤、交通事故、赡养纠纷案件,及时疏导当事人情绪,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妥善解决,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在农民工集聚的重点工程领域开展专项排查。为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将法律援助方式向基层和农民工密集的建筑领域、重点风电建设工地延伸,组织法援工作组深入全市151个重点建设工程、7个风电工程,对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通过走访、排查,共调处承建单位、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32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8174.6元,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立项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首先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在受援前、受援中、受援后等各个环节强化办案质量,主动接受受援人的监督。其次,接受受援人的意见反馈,并对承办的案件发放征求意见书,畅通法律援助监督渠道。第三,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法律援助中心正确履行职责。由于监督机制完善,作用发挥好,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连续三年保持零投诉。
      ——确保“148”咨询专线畅通。为了确保“148”咨询专线畅通,安排专线人员值守咨询专线,扩大法律援助电话咨询范围,及时有效地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以案释法,延伸法律援助宣传触角。为了创新法援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群众对《法律援助条例》的了解,在普遍宣传、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开展以案释法、以会代训、组织骨干人员参与法庭旁听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
  ——建立健全紧急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品牌效应。为了真正使法律援助工作成为政府知民情、识民意的连接点、导向台。为政府保稳定、促和谐、重民生提供有力的支撑。明确了节假日值班制度和紧急应急处理机制,全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站实行了“365值班无缝接待”,做好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事件的应急服务,尽量对突发性事件各种可能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使法援工作服务和服从于政府的中心工作。如2010年4月21日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政府的指派,通过非讼诉调解及时化解谷竹高速公路由于意外事件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使法律援助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