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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暖“银发族”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7月13日7:14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13日讯(叶富斌 周世清): “如果不是法律援助律师帮忙,我真不知道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子。”说起自己的遭遇,家住丹江口市均州路的刘婆婆感念不已。这是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为老服务、情暖“银发族”的一个缩影。
 
    原来,76岁的刘婆婆体弱多病,自己没有工作全靠丈夫黄某的工资生活。两年前,黄某去世,刘婆婆提出领取丈夫的抚恤金,但因两人均系再婚,黄某再婚前女儿认为抚恤金与刘某这个“后来者”无关,应该全归自己所有,相关部门多次调解也无结果。无计可施的刘婆婆只得来到当地“12348”法律援助接待中心求助。经过法援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确定了抚恤金的分配比例,解决了刘婆婆晚年的生计问题。
 
    近年来,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始终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开展为老服务,用实际行动情暖“银发族”。
 
    为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十堰市法援中心在每年重阳节和九月的《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月进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在“12.4法制宣传日、妇女节、助残日等开展“为老服务”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并及时将法援的典型案例及重要工作信息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予以报道。针对老年人身体较差、行动不便的情况,该中心创新维权服务方式,推行方便群众申请法援的“绿色通道”,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下基层服务,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法律援助春暖行动”等活动,抢抓时机,深入基层与司法所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涉老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健全各乡镇、街办法律援助网络的同时,该中心还在全市各地老龄办建立了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工作热线,随时接受老年人的涉法咨询,对老年人维权应援尽援,尽量缩短受理老年人援助案件时限,定期召开老年人维权工作会议,极大限度地满足了老年人的法律诉求。
 
    据悉,仅2009年,该中心就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2737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维权案件242件,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该中心被授予“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十堰市“为老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