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28日讯(孙章华 周斌):日前,十堰市人民政府、十堰军分区发出通知(十政发[2010]28号),要求全市各地和驻十堰部队“八一”建军节期间深入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3周年,是志愿军入朝作战60周年。各地各部队要借迎接省双拥模范城(县)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考评之机,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紧密结合新时期双拥工作的特点,大力宣传建军83年来我军取得的丰功伟绩。
通知强调,地方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对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在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工程上要成效明显。在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 及时优质供应粮、油、水、电、气、暖等要有新举措。同时要重点做好军转干部安排、退役士兵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军休干部接收、优抚政策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军属烈属优待、社会拥军服务、爱心功臣活动等拥军优属工作。驻十各部队要继续发扬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能使命,在圆满完成教育训练、战备执勤等任务的同时,发扬人民军队“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光荣传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十堰的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重大工程、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移民搬迁、环境保护、双拥创建、倡导新风、三城联创、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武术佳节等方面为驻地和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促进驻地的经济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通知强调指出,各部门要采取部门联查、逐级排查、定期检查、情况通报等措施,扎扎实实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全省“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提标和兑现,要为烈属和军属家庭挂光荣牌。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优抚调标政策。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驻地部队普遍进行走访慰问。要组织各基层单位、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对驻军部队进行慰问。要组织对烈属、军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慰问,重点组织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老战士、烈士遗属、残疾军人进行走访慰问。各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开展“八一”建军节纪念活动,通过走访座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了解需求,努力帮助解决本部门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实际困难。各地要在节日期间,安排领导亲自带队,加大对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力度,对义务兵家属要发放优待金,对困难军人家属要发放补助金,对老红军、残疾军人要发放抚恤金,对困难较大的退伍军人要发放救济金、对优抚对象中的低保对象要发放低保金,对优抚对象中的五保对象要发放慰问金,有效地保障他们生活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