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归一” 双向协作 五制管理
房县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制改革凸显特色和成效
房县在十堰市率先推行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制统一管理改革以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形成了比较科学完善的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 其活力和成效正逐步显现。
一、“三权归一”解决了体制弊端
原有“双重管理”体制下,纪检监察力量分散、监督乏力、缺乏活力、职能弱化,“两张皮”的弊端日益显现和放大。房县通过科学分析、考察调研后,确定了以“收编统管、归口辖管、集中监管”为核心的派出制机构改革,实行“三权归一”,即人权、事权、财权的统一管理,有效解决了四个突出问题。
一是科学整合资源,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机构归属性问题。 撤销县直单位原设置的42个纪委(纪检组),政法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纪检机构予以保留;成立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为正科级单位,隶属县纪委监察局,其工作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分别辖管、联系34个县直单位,有效解决了过去“两张皮”的体制问题。
二是全面纳入管理,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机构统一性问题。 实行“三统一”,即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后勤统一保障。11名45岁以下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被选拔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其他转任为原单位党组织副书记;公开选拔9名35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干部到纪工委工作;年人平1.8万元公用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纪工委人员与县纪委人员享受同待遇;纪工委干部每3年进行一次轮岗,工作满5年或年龄超过45岁的一般予以交流,干部出口更加顺畅。
三是强化监督职能,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机构权威性问题。 纪工委与所辖、联系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独立对所辖部门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及督办职能。纪工委享有监督权、巡察权、受理权、调查权、建议权,其职能更多的体现在监督、检查、督办、查处上,副科级以下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由纪工委负责,确立了其执纪执法的权威性,改变了过去县直纪检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问题。
四是完善机制制度,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机构规范性问题。 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巡察、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案件查办等机制制度;制定了纪工委内部管理办法、工作运行程序,为其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三项机制”确保了职能履行
1、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确保监督常态化。 实行“四个一”工作法,即“每一周”由纪工委干部到辖管部门驻点1~2天,了解工作,收集情况,提出意见与要求;“每一月”对辖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大额资金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每一季度”召开一次所辖管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明确近期工作重点;“每一年”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辖管部门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2、建立双向协作机制,确保工作协调化。 建立了纪工 委和机关各室 双向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县纪委抓“面”,纪工委抓“块”,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双重检查、双重监督的工作格局。 县纪委根据整体部署和各室工作实际,对纪工委阶段性工作 进行统筹部署、统一调度,实行台账式管理; 各纪工委根据 辖管 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各单位阶段性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使各单位明确阶段性工作侧重点,并定期检查、督办、通报落实情况。 查办 案件和完成重大工作时人员统一调度,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工作效果更加明显。 有效防止了县纪委与纪工委工作重叠交叉、脱节落空问题和每个纪工委面对县纪委十个室、工作无头绪的问题,使委局工作目标同向,协调一致。
3、建立“五制”管理机制,确保监督科学化。 一是工作报告制。 各 辖管 单位每月定期向纪工委报告主要工作进展、干部廉洁自律、大额资金收支等情况;纪工委每季度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一次所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 二是巡视督察制。 纪工委采取列席相关单位工作会议、查阅文件、查看帐目、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巡视督察工作, 使监督更加贴近和融入到辖管单位内部及具体工作,解决了过去监督游离在被监督单位工作之外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 三是工作督办制。 县纪 委对纪工委 做到 一月一次听取汇报和安排工作,一 季度通报兑现一次; 纪工委对各辖管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一 季度 检查、督办、通报 一次,并将 通报报送县委、县政府。 四是目标考核制。 各纪工委根据所辖管单位的不同职能、性质和实际, 制定 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占县委年度目标百分 制考核的20分分值,年底组织专班考核 兑现,作为评先表彰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 五是责任追究制。 制定了纪工委“十不准”,规范干部行为,防止“灯下黑”,树立 纪检监察机关 良好形象。
三、三大成效凸显了新体制活力
一是提高了履职能力。 各纪工委通过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建章立制、延伸触角,迅速进入了工作角色与状态。同时,随着监督关口的前移,监督更加靠近被监督核心,案源也不断增多,今年来,纪工委已立案8起,结案4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5万元;处理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行为1起,过去县直纪检组不敢管,不愿管,不能管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提升了监督效果。 各纪工委围绕作风建设、县委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岗位职责、重要公共权力运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五个专项治理”等工作组织专班开展监督巡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提出整改建议;对县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发现工作拖拉、设置障碍、玩忽职守的人和事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各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建立了重要公共权力运行情况登记报送制度,规范用权行为。特别是“五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纪工委牵头组织了招投标活动监管与体制的理顺、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整顿、城乡低保和住房补贴发放、教育收费、农机补贴、土地出让金管理等专项检查,下发专项监察建议书10余份;到所辖管单位参加会议、调研走访130余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80余条,监督效果非常明显。
三是打造了亮点特色。 各纪工委根据所联系单位的性质、职能的不同,确定工作侧重点,有目的性、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突出了亮点与特色。 第一纪工委 联系党群、宣教战线,涉及民生的工作内容较多,将医疗纠风和教育收费、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与卫生、教育主管部门组成专班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以加强对党群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为关键,建立了“三制管理”机制,即重点工作报告制、重大项目参与制、重点工作巡察制,提升了监督实效。 第二纪工委 联系政府、政法战线,决策、执法部门多,重点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程序的规范和政法干部警风警纪的教育、司法活动的监督,提升了行政效能与司法公正。 第三纪工委 联系经贸战线,重要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较多,将腐败风险的防控作为工作重点,督促联系单位开展腐败风险排查、完善管理制度与工作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将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作为创新项目,建立健全了纪委常委联系企业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 房县纪委许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