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专栏 >> 检察动态 >> 正文
竹山检察院实施“五个管好”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8月11日9:4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11日讯(张赐中):今年来,湖北省竹山县检察院结合“作风建设年”和“检察管理年”活动以及全市政法机关“五个专项治理”活动、全省“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集中教育及检风检纪整肃活动、全国“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争当“十型”检察官活动、“提高执法公信力、我该做什么”集中评查等活动的开展,实施“五个管好”(即管好队伍、管好案件、管好案款、管好警车、管好嘴巴),对直接影响执法办案的“人、案、钱、车”等要素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树立了竹山检察的良好形象。
 
    一是管好队伍,促进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每季度考评通报一次,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每半年对各内设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着重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岗位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和执法责任档案,对执法岗位上的干警建立执法质量档案,对自侦、刑检等重要执法岗位实行立体的、动态的监督。
 
    二是管好案件,促进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实行自侦案件线索专人管理机制。着力对案件线索的受理、分流、管理和初查进行规范。实行自侦案件现场跟踪制度,纪检组要对案件侦查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实行办案期限预警机制。规定案件受理或立案后,由办案人员、内勤和部门负责人共伺确立案件的预警期。实行“一案三卡”制度。纪检组组织人员对自侦部门初查、立案侦查、撤销的案件,刑检部门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民行、监所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家属、证人、单位及律师进行“大回访”活动。抓好案件评查工作,要组织专人对所办理案件进行评查,并进行通报,纳入执法档案,促进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三是管好案款,促进扣押、冻结、追缴款物规范运作.认真执行省院关于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做到“四严格”,即严格规定扣押、冻结、追缴涉案款物的程序、方式和时间;严格落实和完善扣押款物处理制度;严格督察扣押、冻结、追缴款物的处理情况;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管好公车,促进机关规范管理。一是加强车辆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公车和无照驾驶公车,对因工作需要动用公车的,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报批,法定节假日及时收缴车辆钥匙,实行封闭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纪检组要不定时对车辆使用进行明查暗访和巡视督察,发现车辆违规使用、乱停乱放、乱鸣警笛、酒后开车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纳入绩效目标考评处理。
 
    五是管好嘴巴,促进干警言行文明规范。经常反复教育干警不能吃的不吃,不该要的不要,不要因为一顿饭、一杯酒败坏了检察干警在社会公众中一贯的好形象。严格执行高检院《禁酒令》及县委“十条禁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