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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法院多项措施积极应对网络舆情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6日7:23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26日讯(刘先超):今年以来,竹山县人民法院先后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努力维护司法权威,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网络阅评巡查制度。确立16干警为网络舆情应对员,按两人一组制表排期,轮流值班,每天对有可能发生网络舆情的网站、论坛进行三次以上阅评巡查,及时收集涉及法院的信息、评论。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收集到的网络信息分门别类进行处理,重大网络舆情实行即时呈报制,普通网络舆情实行一周一报制,并对其他法院的重大网情讯息进行摘录,由办公室每周制作《每周要情》舆情简报,送院领导参阅处置。
 
    建立舆情应对处置制度。在发生网络舆情时,值班网络舆情应对员及其他应对员在统一口径、统一指挥下,对重大舆情,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公布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发布后续消息、应对措施。对博客、论坛等媒介出现偏颇、失真的报道,要求舆情应对员主动介入舆情,及时将舆情信息处理情况进行跟帖、发帖,引导网络舆论,消除负面影响。
 
    建立舆情研判制度。通过收集掌握的信息资源,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规律和经验。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沟通渠道,确保舆情发生后法院能及时应对、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建立舆情预测制度。积极利用网上开通民情信箱、院领导轮流接访、带案回访等载体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掌握舆情动向。此外,规定各办案部门对矛盾易激化案件、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动态,每周向网络舆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当事人通过网络媒体进行泄愤,损害法院形象。
 
    建立舆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疏漏未能及时掌握舆情,或对已掌握的舆情不及时上报、处置不力而对法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在全院书面通报,纳入部门和个人工作业绩百分目标责任制进行奖惩,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