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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新医改确定5大目标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信息来源:十堰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8月5日9:33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5日讯  据十堰日报报道(记者 余华韵 实习生 谭海仙 程琼森):7月30日,十堰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会议明确了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要求在明年3月前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推行 “一卡通”制度、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救治等,解决百姓 “看病难”、 “看病贵”问题。
 
  目标1: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核心内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所有困难家庭;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具体做法:今年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94万人,参保率达到90%。重点抓好中小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普通居民和外籍常驻人员的参保工作,建立参保工作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
 
 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60%的统筹地区,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80%的统筹地区,探索开展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提高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
 
 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50种左右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积极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
 
  目标2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核心内容:为了保证老百姓能用上基本药物,减轻医药负担,此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我市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了深化医改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具体做法:我市将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不少于6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级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落实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在此基础上,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加大对基本药物的全品种覆盖监督检查,对抽取的基本药物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对配送企业实施电子监管;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通过对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以及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最终达到让药费降下来,增强老百姓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目标3: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核心内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使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城市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到2011年,将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做法要解决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得把病人留在基层。为此,我市围绕城乡居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在2009年的基础上,我市又投入巨资,再支持2个县级医院、7所中心乡镇卫生院、50所村卫生室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同时,我市将启动实施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2010年为乡镇卫生院招收18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4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同时,巩固和完善4所三甲医院、16所二级医院,挂建7所县市医院,带建25所乡镇卫生院,每年选派150名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支援工作,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加强县级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安排15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计划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15人,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488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1720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83人次,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医的“瓶颈”。
  
      目标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核心内容:一是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重点加强目前比较薄弱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二是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三是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到2011年,每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四是加强规划和管理,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五是改善服务,制定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
  具体做法: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即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让农民和“城里人一起公平享有公共卫生的阳光”,远离疾病。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开展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信息化建设。
  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补种18.2621万人。在2009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5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完成105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完成4000户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任务,完成18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大力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使老百姓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目标5: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核心内容:公立医院体制改革试点重点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二是推进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积极稳妥推进部分公立医院转制,鼓励民营资本兴办非营利性医院。
  具体做法:我市将加大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对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管理评审,探索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指导试点医院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
  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推行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