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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副市长刘学勤高度评价茅箭区法院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9月17日15:38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新闻网9月17日讯(韩朝贵 陈双 王龙)近日,十堰市副市长刘学勤在茅箭区法院第二十七期《情况反映》上批示:“感谢茅箭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的支持与坚韧是校园安全的强大后盾,向你们致敬!”刘副市长的批示,不仅是对茅箭区法院在维护校园安全方面付出艰辛努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茅箭区法院法官在执法过程中讲求执行艺术,注重执法效果的高度赞扬。
    纠纷缘起于房屋租赁。市人民小学地处市中心主干道人民路旁,在校师生达3000多人。自2003年起,学校将校门口七间门面房出租给高某等七人。2008年因发展、规划的需要,学校决定收回门面房,遭到拒绝,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收回房屋。判决生效后,人民小学向茅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律文书送达后,七名承租人采取了威胁校领导、干扰学校正常办公、以死相抵、找领导下跪、扬言跳楼等一系列极端行为,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人大主任陈天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糜克洪,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鸿毓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茅箭区法院妥善处理此事。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力求达到和谐执行的效果,茅箭区法院执行人员群策群力,采取多种执行办法,在注重说服教育的同时,联合多个部门先后进行了五轮“协调”,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防止了七家商户集体闹访事件的发生,实现了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近年来,茅箭区法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又好又快的执法办案为核心区建设乃至十堰市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加大管理力度。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院务会,专题分析维稳动态,研究敏感案件的处理和落实。对涉及的承办人、合议庭每月通报,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二是加大督办力度。做到有访必接,畅通渠道。实行维稳责任制、信访责任倒查制、院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判后答疑、重大案件听证等制度。三是加大化解力度。迅速果断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案件,最大限度地让案件早终结,使矛盾早了结。四是加大排查力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定期梳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有效地维护十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