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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3877户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9月19日8:36 文章编辑:晓华

   十堰新闻频道9月19日讯郭志刚 周斌  9月18日,笔者从市民政局救济科获悉:全市3877户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已全部启动,已竣工55.4%。恢复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在灾情基本稳定后,就迅速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灾后恢复重建上来,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十堰市2010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督办会,对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督办。8月3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对恢复重建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决战九月,集中打好五大战役”,把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明确为五大战役之一重点予以攻坚,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办。各县市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再次强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把恢复重建工作与“争优创先”相结合,抢时间、抢进度、拼速度、争主动,全力推进。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对象不错位。为进一步摸清全市因灾倒塌民房的底数,全市各地迅速组织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对倒损房情况和需恢复重建情况进行了再三核查,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对因灾倒房情况进行再核查的要求,于7月13日至18日再次组织两个工作组,对郧县、郧西、竹山、竹溪四个重点县的倒房情况进行了再核查。同时,省民政厅对我市倒房情况先后多次进行了明查暗访。最终认定十堰市当前急需恢复重建的倒房户总数为3877户。其中丹江311户、郧县829户、郧西922户、竹山570户、竹溪550户、房县403户、武当山45户,城区247户。通过严格把握标准,认真核查到位,清理了不符合恢复重建政策的对象,摸清了底数,逐户建立了需恢复重建对象档案,确保恢复重建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楚、对象准确,为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领导上阵,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力度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恢复重建工作,市委书记陈天会、代市长周霁,多次专题听取恢复重建工作情况。副市长贺盛有经常听取汇报,靠前指挥,亲自深入基层,督办检查。8月3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对恢复重建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全省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下发了《十堰市2010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方案》,从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民政部门迅速制定了《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操作程序。强调做到“五不、二能、七确保”:即大员上阵,靠前指挥,确保主要领导的精力不分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确保对象不错位;统一规划,科学选址,确保新址能避险;多方筹资,坚持标准,确保补助不落空;出台政策,加强协调,确保矛盾不上交;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冬季能入住;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安全不出事。全市各地随即成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并成立了由民政部门综合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对倒房重建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统一规划,科学选址,建房标准有提高。为不断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建房质量,在推进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中,我市对新建住房的规划要求做到“七个结合”:即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城乡一体化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危房改造项目相结合,与移民搬迁相结合,与地质灾害点搬迁相结合。在选址上,按照“三避三高”(即避开洪水、避开滑坡体、避开泥石流,高出水位线、高地势、高根基)的要求,科学规划选址,确保倒房重建户实现“两有”(有房住、有地种)、“三通”(通水、通路、通电)、“一稳定”(稳定居住)的目标,真正使倒房户建得起、稳得住、管长远、能致富。针对我市山区居民住房质量差、抵御灾害能力弱、70%以上还是传统的“干打垒”式的土木结构房屋的特点,我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建房质量上落实监督制度,根据灾区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引导帮助倒房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既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又避免困难户因建房新增债务。在建设过程中,把施工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对建材供应、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建房标准有了明显提高。

 

多方筹资,分类施救,公开透明保重点。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各县市区按照分类施救的原则,坚持把今年以来所有因灾倒塌民房急需恢复重建对象都纳入重建范围,但重点支持倒房的低保、优抚、残疾等特困对象建房,有效解决了无自救能力和自救能力差的特困户建房问题。一是资金上给予重点补助。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补助一点、集体出一点、乡亲帮一点、社会捐赠一点、保险理赔一点、政府减免一点、个人自筹一点”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对特困户补助标一律都超过了7000元。郧县在资金筹措上,大胆决策,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整合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全力整合相关部门惠农资金,将恢复重建户的补助提高到户平均13000元,对重点户即三无户(房屋、家庭财产、农作物全部损毁)的重建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20000元。真正让灾民变受灾为受益,受灾不受穷。二是帮扶上实行重点包保。各县市区把特困群众作为对口帮扶的重点,把恢复重建帮扶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既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内涵,使恢复重建对象的实际困难得到解决。为帮助特困户恢复重建住房,郧西县实行了“三级包保”,即县级领导每人包保一个乡镇,每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各包保一个村,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包保一户。三是政策上进行整合。对于经群众评议,确实无能力重建房屋的特困家庭,各县市将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点搬迁等资金捆绑,统一安排使用,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落实优惠政策。为调动灾民建房积极性,灾区各地都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专项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减免相关费用。对灾民建房涉及到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减免。灾民建房用地,一律由国土部门统一办理,免收一切规费。因建房采伐林木、占用林地,提供政策支持,规费全免。同时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分片帮扶,乡、村干部结对帮扶,出资金、帮物资、送技术、供劳力,组织帮工帮劳,协助采购建筑材料,帮助解决灾民建房的实际困难,保障了各项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督办,抢日争时,恢复重建速度快。全市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将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克服困难,落实责任,强化督办,抢日争时,常抓不懈,积极推进,确保了重建工作进度。一是政府督办。市政府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办。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将倒房恢复重建作为督办检查的重点工作,在建房前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办,在建房中对工程进度进行督办,新房建起后对建房质量与效果进行督办,以做到保质保量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二是民政督办。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了县级干部对口联系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加强指导检查。8月10日再次组织召开了十堰市召开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督办会,对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督办。三是抽查督办。市县两级多次组织各个层次的督察组,随机抽查基层乡镇的重建工作,并巡回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四是发文督办。对重建工作进度,每10日通报一次,督办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