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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检察院从规范着装入手开展“两反一整肃”活动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9月20日9:17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9月20日讯(陈德文张赐中):在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及检风检纪整肃活动中,竹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干警对新式检察服装的使用要求、着装规定不熟悉,以及以往个别干警在检察服穿着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规范着装的相关规定,从严要求干警规范穿着检察服,充分发挥检察制服的警醒作用,整肃检容风纪。
 
    规定要求干警在着检察服和司法警察服时,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规定的服装、服饰成套穿着,并佩戴检察徽章,不得将检察制服和便装混穿;着装时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举止端庄得体;妥善使用和保管检察服、检察徽章和领带,不得自行变卖或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检察人员;严禁着检察制服(法警制服)、佩戴检察标志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休闲活动或者在公共场所饮酒。该院建立了举报激励机制,同时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对全院干警着装情况进行督察。
 
    通过从严要求干警规范穿着检察服,增强了干警对检察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干警规范、廉洁从检的自觉意识得到增强,在社会中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