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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纪委重申国庆节出游纪律 不准用公款不得用公车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9月30日8:1 文章编辑:晓华

十堰新闻频道930日讯(向涛)国庆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不少干部职工计划借此机会出外旅游。日前,房县纪委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不得动用公车外出旅游;对顶风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近年来,干部用公款、用公车旅游的不正之风有所抬头,一些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不顾省、市纪委三令五申,仍然用公款、用公车旅游或变相旅游。有的干部以学习考察为借口大吃大喝或到处游山玩水,有些部门和单位打着丰富职工生活的幌子,利用节假日组织集体旅游;有的单位领导用公车携带家人外出旅游。这些做法,助长了党内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刹住用公款和公车旅游的不正之风,9月份以来,房县把制止干部用公款、公车旅游作为领导加强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控制用公款、公车旅游。县纪委通过下发文件,严肃重申了纪律规定;县纪工委组成了3个专班,分别到辖管和联系的县直单位就假期出游纪律进行了“吹风”;县作风建设办公室就假日期间的作风巡查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

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家波指出:假日旅游经济的兴起,推动了经济发展,但不能错误地把用公款、公车旅游视为拉动内需、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善干部职工福利的措施,应充分认识到公款、公车旅游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不得用公款旅游,非公务活动不得动用公车,做到令行禁止;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带头遵守有关规定。 

目前,该县纪委已提早向全县20个乡镇(场)和40多个重点县直单位打了招呼,重申不准用公款、公车旅游的有关规定,使4个已经和旅行社预订好旅游线路的单位取消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