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9月9日讯(王铭波):7月底以来,十堰市司法局党委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警风警纪整肃活动的通知精神,本着防微杜渐、务求实效的指导思想,从少数人存在的理想信念淡化、政治敏锐性不强、纪律作风不严等影响和破坏整个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入手,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肃警风警纪、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活动,通过“四抓”肃警纪、正警风,勤履职、树形象,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抓领导,精心组织,深入贯彻整肃活动精神
市司法局不因职能较弱、未曾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而麻痹大意。相反,局党委高度重视警风警纪整肃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拟定可行实施方案,并指导各级党组织层层召开动员会,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一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胡建明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局政治(警务)部设立办公室。同时,各单位均建立了由党委(党支部)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政工与纪检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助抓”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活动精神贯彻到基层,把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
二是明确整肃活动内容。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整肃警风警纪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活动通知》,明确了全系统警风警纪活动七项主要任务:强化党风党纪、警风警纪学习;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执法监督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注重领导作用,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带头,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查摆宗旨观念、特权思想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严明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构建公正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
三是抓好多个结合。为确保警风警纪整肃活动取得实效,局党委领导带头,各负其责,把开展整肃警风警纪、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劳教民警“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以及“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活动、局党委“三九工程”等活动结合起来,总结上半年工作成绩,研究调整下半年工作部署,切实做到了活动开展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二、抓学习,深化认识,多方征求意见建议
一是分类指导学习自查。局党委在巩固七月份“党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党风党纪、警风警纪学习教育。通过集中与分类学习、分类指导,引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和服务窗口单位以科、股、所、队、室为单位,对照“六型”机关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劳教场所对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条禁令”、司法部“双六条禁令”和厅党委“八条禁令”的要求,严格查找执法程序、执法规范方面的问题;法律服务行业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对照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在政治指导员的帮助下,深入分析了与服务对象满意度之间的差距。
二是“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各单位举办廉政报告会、观看教育警示片,主要领导带头“以案说法”,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干警职工的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使全体干警职工深刻认识到开展整肃警风警纪、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8月26日,市局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各单位还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就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职工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以及警风警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民主评议,以真听、真改、真用的态度,征求到当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存在个别不良现象、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开展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效建设性意见、对下个“五五”普法工作应加强基层人员培训和延伸普法依法治理触角建议、干警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部门警车、驾驶员管理等多项意见建议。
四是通过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把“肃警纪、正警风”作为上半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刻剖析群众对警风警纪、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所想、所盼、所怕、所烦,专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市局机关各党支部采取个人讲、众人评、领导总结分析的方式进行了查摆。
三、抓整改,建章立制,严格制度规范管理
局党委针对警风警纪、文明执法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建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行政,从而形成“正警风、树形象”的长效机制。
一是对特殊对象形象进行了整改。针对个别警车驾驶员存在开车接打手机、抽烟的不文明行驶现象,对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驾驶员管理办法》,规范警车的管理使用;坚持《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及时对存在不良倾向、苗头性问题的2科室4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通报批评上班玩电脑游戏1人,对警车驾驶员集中开展了文明驾驶专题教育。
二是出台了警风警纪相关规定。8月2日,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十堰市司法行政系统警风警纪十条禁令》,从言论、履职、服务、廉政、执法等十个方面对干警职工进行约束;8月23日出台了《市司法局机关工作纪律日常管理制度》,通过“工作日干部轮流值班接访、严肃上下班工作时间、细化请销假工作程序、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严格机关办公纪律”等十二个方面规范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局党委及时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修改完善;修订了《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干警违规违纪戒免谈话、离岗培训制度》、《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以及干警职工参加大型活动形象规范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方案;制定了《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市司法局公用电脑使用规定》以及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劳教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10余项。
四、抓警示,防微杜渐,牢固树立六种意识
通过“重学习、深剖析、找症结、解难题”等形式的警风警纪整肃活动,转变干警职工存在的麻痹和松懈思想,在全系统干警、公务员和法律服务者三支队伍中牢固树立六种意识,防微杜渐,推进警风警纪建设的常态化。
一是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管理意识。局党委立足于队伍的特殊性,形成如果不加强队伍管理,很难承担繁重的工作,稍有放松,就可能导致违规违纪案(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影响队伍稳定、牵扯工作精力,还会给干警本人、家庭造成重大影响的共识。只有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保证不出问题才是对干警的最大关爱,以此增强队伍的管理意识,勇于坚持原则,对发现的问题敢说、敢管、敢抓。
二是树立“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作为警风警纪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站在对本职岗位负责,对身边同志负责的高度,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警风警纪建设。形成了主要领导要求分管领导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各分管领导要求干警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推动了队伍建设。
三是树立“慎用权、用好权”的自省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学习讨论,敲响了干警职工自危、自敛、自律的警钟,使大家能真正为自己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健康账,筑牢廉洁从警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了队伍为事业发展负责、为自己前途负责、为家人幸福负责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
四是树立“耐清贫、慎交友”的交往意识。从抓小、抓早、抓苗头入手,注重领导与职工的交流沟通,树立正确的社交观,耐得住清贫与寂寞,加强自我约束。引导干警择善而交,多交普通百姓朋友、多交先进模范朋友、多交专家学者朋友,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防止沾染不良习气。
五是树立“抵歪风、扬正气”的形象意识。把“正警风、树形象”贯穿于工作始终,端正干警职工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明辨是非,划清荣耻,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增强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干警强化作风养成,规范从警、用权、做人行为;通过从优待警、思想引导等一系列措施,树立干警职工“个人代表整体、个人影响全局”的形象观,增强干警职工的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六是树立“创先进、争优秀”的进取意识。将警风警纪建设与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大力“创先争优”。在近期召开的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上,“两代表一委员”们一致认为,市司法局在职能较“软”、经费紧缺、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围绕中心,奋发作为,克难勇进,改革创新,把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劳教管理、律师党建、人民调解等工作做的有声有色,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并在社会反应良好的情况下,防微杜渐,主动聘请13名社会各界“两代表一委员”加强评议和监督,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局党委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干警职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靠能力干事业、凭实绩求进步;全系统人员在勤于履职的同时,积极响应局党委号召,主动申请参与法律服志愿者队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并在全系统掀起了“我学我见我写”改进文风征文活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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