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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建立首家慈善爱心超市 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水平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9日7:14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1月19日讯(孙合云 谭祥军 任吉祥):元月12日,房县首家“慈善爱心超市”在县十字街鑫城超市隔壁正式挂牌营业。城关镇东关社区52岁的低保户刘大春手持救助卡第一个走进超市,他挑选了一袋米、两壶食用油,乐呵呵地说:“政府为我们考虑得真周到,在这个超市有些生活用品可以半价或免费领取,真感谢社会对我们的关心!”
 
    近年来,为增强扶贫帮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房县不断完善一系列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今年元月,经县民政局多方协调,形成了以超市为依托,由县民政低保部门主管、县慈善会协办的社会救助体系模式,着力。
 
    为充分发挥慈善超市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作用,房县民政部门积极制定了《慈善爱心超市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优扶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物质的来源包括:县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捐助时提供的物资;企业和社会居民自愿捐增的物资;县民政低保部门拿出资金购买的物资;通过在超市、宾馆、车站设立慈善爱心捐赠箱募集到的资金。为规范化操作,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县低保部门根据低保类别和实际情况,向困难居民发放救助卡,困难居民凭卡及社会救助证件到超市领取日常生活物资,并在救助卡上予以记录。救助卡设使用限制,对部分物品实行限期、限量供应,到期及时收回。据慈善爱心超市管理人员介绍:超市内物品分为救助价和爱心价,救助价以低价出售或无偿供应给困难群众;爱心价面向居民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所得利润全部用于慈善超市运作。
 
     建立慈善超市,救助贫困群众是我县对“政府搭台、社会参与、贫困受益”新型帮困模式的有益探索,其优势在于不仅能最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而且能以最直接的方式为困难家庭排忧解难。房县低保局局长汪承武说,慈善超市是我县社会救助制度的一种有力补充,我县民政部门将借助慈善超市进一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通过合理运用,使慈善超市真正成为关注民生、扶贫帮困的有效平台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