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1月21日讯 据《十堰日报》报道(记者吴社全):昨日,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执行主席陈天会、王铁军、张光新、徐志、郭新明、柳长毅、张歌莺、沈学强、余春存、刘学华、张慧莉、胡俟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周霁、董卫民、糜克洪、陈家义、何万勤、吴世杰、张维国、彭承志、师永学、贺盛有、陈冬芝、罗金昌、罗勤、周有顺、梁吉祥、张桂华、刘学勤、成佳刚、王庆华、严炳洲、黄剑云、朱仕雄、李光富、李君琦、杨立志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十堰军分区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主席团其他成员。
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天会主持会议。本次大会应到代表384人,因事因病缺席34人,实到350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及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在热烈的掌声中,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新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2010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光新全面回顾了市三届人大过去六年的工作。他指出,本届人大常委会自2005年1月选举产生以来,共依法召开8次人民代表大会、42次常委会会议、103次主任会议。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致力于推进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任命。一是坚持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加强计划预算监督,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十堰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坚持依法治市,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以深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法治十堰建设。四是坚持严格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修订完善了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严把任前审查、法律考试、表态发言环节。本届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9人次,其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9人次,“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60人次。常委会还注重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等工作中,注重收集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反馈,促进受任干部牢记宗旨、勤政廉政。五是坚持搞好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六是坚持务实创新,重视常委会自身建设。常委会抓住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契机,务实创新,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张光新说,六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关注民生,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注重实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新的一年已经到来,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选举产生。我们坚信,受命于党和人民重托的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够在中共十堰市委领导下,更加认真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进十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法治十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鸿毓作了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作了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驻市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十堰市四届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老干部代表,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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