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0月9日讯(孙鸿)郧县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强化措施,周密安排,不断加大低保动态核查力度,清退因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消除低保中不合理、不公平现象,在社会中引起较好的反响。今年以来,通过建立“阳光公示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指纹甄别机制、专班核查机制、有报必查机制”,先后清退因条件变化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729户1683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26户283人,暂停90户184人;农村低保对象513户1216人。同时对村组干部及社区干部家属“吃低保”现象进行了专项清理。
建立长效信息比对机制,车管、社保、房产等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每年收集到龄退休的人员信息,拥有小车、重型货车车主、多处房产的人员信息,与低保对象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一经发现一律停发。引进指纹甄别系统。每年对高龄享受对象进行指纹甄别,及时发现死亡对象,做到及时取消。
定期组织专班核查。每年局机关组织干部职工走访民政对象时,随机抽查1-2个村组,对所有低保对象入户核实,查询证件和存折。与群众走访座谈,征求群众对低保的意见。城市低保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对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子女大学毕业且稳定就业的,家庭困难程度发生变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对人户分离、异地申报、上门查无此人的、隐瞒家庭收入、成员、住址等真实信息骗取低保、拒绝入户核查的低保对象一律停发低保金。
加大公示力度。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公示全部低保对象,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建立有报必查机制,对所有信访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核实,一经查实迅速取消。 |